黄克剑:“名”的自觉与名家
三、墨家与“名”的自觉
老子、孔子之后,墨子在道家、儒家之外另立一种教化,为抗衡儒术以阐扬“兼爱”、“非乐”的学说,开了字句必较的论辩之端。与老子所行“不言之教”形成鲜明比勘,亦与孔子“欲无言”而导人以“默而识之”的态度大相径庭,墨子颇看重“言谈”或“谈辩”。他以为:
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墨子•尚贤上》,下引《墨子》仅注篇名)
譬如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耕柱》)“言谈”或“谈辩”不可能不借重“名”、“言”,对“言谈”、“谈辩”的看重表明了墨子对“名”、“言”的自觉,而且,这自觉比起老子的言“不言”、孔子的“欲无言”来,对“名”、“言”的正面价值更多了些积极的肯定。
墨子施教几乎无处不取论辩方式,其辩锋之雄于《墨子》中所辑纂的诸多篇章随处可见。其好辩亦颇善辩,这好辩与善辩显然寓托了他对“名”、“言”本身的信赖。在辩论中,墨子往往对论争双方所用概念(“名”)的辨析分外执著。例如,他说:
今逮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以攻伐之为不义,非利物与?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非攻下》)墨子反对攻掠,却并不否定禹征有苗、汤伐夏桀、武王伐纣那样的诛伐,所以他分外要区别“攻”和“诛”。由分辨不合道义的“攻”和合于道义的“诛”,他提出了措辞用语所不能不留意的“类”、“故”范畴。墨子著述中说到“类”的地方并不多,但“类”作为论说“言谈”规则的一个重要范畴在他这里是没有疑义的。(见《公输》)与“类”相比,墨子言及“故”之处要更多些,而且除业已提到的“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外,从如下的一些说法亦可看出其对“故”在范畴意义上的理解:
子墨子言曰:“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识其利、辩其故也。”(《兼爱中》)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夫)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非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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