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剑:“名”的自觉与名家
然而“不言之教”毕竟不能不借重“名”、“言”启示于人,这一悖论所道出的乃是言语同言语初衷的违离。一如光亮总会带来阴影,“名”、“言”是对所“名”所“言”者某一性态的开示,却也是对所“名”所“言”者其他可能显现的性态的遮蔽。老子以“道”或“大”命名其不可道之恒道,是出于不得已的“强字之”或“强为之名”(同上,二十五章),而以五千言言这一强为之名者则正可以说是强为之言。老子说:
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同上,十五章)“强为之容”——勉强对不可道者予以形容——的这些“言”,在尽可能消去概念性语词(“名”)所引出的“一察”(察其一端)之偏时,把人导向对“法自然”之“道”的践行和领悟。此外,老子对其徼妙之理也往往取譬相喻,其或喻“道”之德用而谓“上善若水”(同上,八章),或喻“无名之朴”为“婴儿”、“赤子”而谓“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同上,二十八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同上,五十五章),或以车、器、室之用喻说所谓“有无相生”(同上,二章)之神趣: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也;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也;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同上,十一章)
与取譬相喻和“强为之容”的言说方式构成一种互补,老子发论也往往着意于“正言若反”(同上,七十八章)及遣词造意的相反相成——前者或如“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众人昭昭,我独昏昏;众人察察,我独闷闷”(同上,二十章),后者则如“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同上,六十三章)、“欲不欲”、“学不学”(同上,六十四章)。其实,倘要作一种归结,所有这些言说方式,都既可以一言以蔽之为“强为之容”,又可以概而视之为以“若反”的措辞对相系于“道”的“正言”的成全。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施之于言说,亦正可谓“言无言”或“言不言”。老子所“言”以“不言”为前提,而这“不言”又必得由“言”相喻示。这不言而言,所言终是在于言其不言;老子言中取默或默中亦言的言说方式,正与他所一再示教的“道”的那种“玄”致或“玄德”相应和。换句话说,如此约略隐含了“有”、“无”玄同之致的“不言”之“言”,又恰可说是名副其实的“玄”言。
庄子学说与老子学说神韵相贯,亦以“道”为枢纽而因任自然。上承老子“道可道,非恒道”、“道恒无名”(同上,三十二章)、“道隐无名”(同上,四十一章)之说,庄子断言:
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庄子•知北游》,本节下引《庄子》仅注篇名)所以他同样倡导“不言之教”(《德充符》,又见《知北游》)。在他看来,“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嗛,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圆而几向方矣。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齐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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