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观点

张康之:我们为什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

与适应性改革相比,创新性改革的难度更大一些。就十六大之前的“机构改革”而言,首先,在如何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模式的问题上,是有着西方国家的经验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其次,在这一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模式建立起来之后,机构改革的具体目标也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和理顺关系。现在看来,在转变职能和理顺关系方面,我们取得了巨大成就,可以说达到了目标,不过,在精简机构方面,是很难作出肯定性评价的。这是因为,机构改革的这三个方面的目标都属于战术性目标,有些目标实现了,有的目标没有实现,属于正常现象。而且,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所需要的是一个能否切实地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政府,而不是要在机构和规模上斤斤计较。特别是在当前这样一个变革的时代,在政府模式尚未确立的条件下,仅仅在机构和规模上做文章也是无益的。从十六大之后的情况看,行政改革的形势变得复杂了,战术性目标进入多样化的阶段,如果没有一个战略目标的话,改革就会陷入方向不明的状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确立起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对于这一点,我们的正确理解应当是,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中国行政改革的战略性目标,具有为战术性目标确立方向的价值。也就是说,有了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战略性目标,我们就能够避免因为改革形势的复杂化而出现改革方向和目标不明的问题。

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践来看,在十六大召开之前,南京市就开始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问题。在国内,这是较早开展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地方政府,这是地方政府走到了中央政府前面的一个典型案例。大致两年后,成都市、大连市等地政府也相继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问题。到2004年,温家宝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结业式的讲话中提出服务政府建设的问题后,全国很多地方政府都开展了这项活动。所以,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在中国行政改革过程中提出的一项历史任务,是合乎中国政府发展的逻辑的,事实上,也是合乎历史发展趋势的一项必然选择。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确立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已经或将会使中国避免出现西方国家正在出现的“改革失灵”的状况。我们知道,大致在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国家相继进入了政府改革的季节,并且很快蔓延到全世界。自此开始,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在持续不懈地致力于改革政府。在这场改革运动中,新公共管理理论几乎成了改革的“圣经”,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开出的药方去进行改革的。在美国本土,虽然新公共管理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受到了来自于新公共行政运动“遗老”们的攻击,也受到了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批评,但是,在改革实践上,新公共管理理论一直是指导改革的不二法门。然而,从近期发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来看,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的行政改革已经陷入了完全失灵的境地。西方国家陷入改革失灵的境地,而中国却没有出现这一问题,这说明服务型政府建设在中国已经产生了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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