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观点

张康之:我们为什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

相应地,中国政府的行政改革也大致经历了上述三个阶段。但是,从行政改革的提法上看,可以明确地确认为两个阶段,十六大是一个分界线。在十六大之前,中国的行政改革是在“机构改革”的名义下进行的;十六大之后,中国的行政改革虽然不断地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的成果,但基本框架转移到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来了。所以,党的十六大在行政改革方面的重要表述都是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调上展开的。提法上的这种区别,表明了改革的内容以及方式方法也有所不同,特别是这一提法表明中国政府的行政改革自十六大起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已经超出了政府组织及其行为调整的范畴,而是希望对政府进行一场全方位的调整和改革。

就行政改革的性质而言,可以说十六大前的机构改革主要属于一种适应性改革。首先,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原先适应计划经济要求而建立起来的政府已经不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需要不断地通过改革使调整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的要求。在党的十四大召开之前,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模式基本建立了起来。随后,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引入,在技术层面上不断地充实和完善了这一政府模式,使政府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表现出强大的积极力量。然而,在这期间,也存在着对西方经验的反思。比如,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把法治建设与德治建设结合起来的思想,这就是对西方经验进行反思的一个信号。虽然江泽民的讲话所着重强调的是政治层面的问题,但是,从行政的层面来看,由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在中国政府中所产生的影响,使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某种程度对价值关注的忽视问题,从而造成了社会两极分化以及道德滑坡等问题。很快地,国务院也颁布了一份关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施纲要。这说明,在当时,党和政府的领导人已经开始审视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其他西方理论引入的后果问题了,而且,也可以说是对改革路径的反思。最为重要的是,这些信号表明中国的改革进入一个需要进行自主创新的阶段。所以,到了十六大,这些思考的成果凝练成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一新的提法。事实上,从十六大开始,中国的改革进入了一个创新性改革的阶段。也就是说,从一种适应性改革转变为创新性改革。这是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我国已经建立起能够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所面对的新问题是如何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健全的问题,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科学发展的问题,等等。因而,需要探索新型的政府模式并用以去引导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