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军:全球化背景下的公民文化与法治秩序
四、余论
通过以上对于非国家化公民(后国家公民)身份所遭遇挑战的分析,在结合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其他重要事实和现象,我们尝试提出几点看法,谨供方家学者批评指正。
1.全球化时代的公民“非国家化”问题
公民不仅仅是一个描述性的词,也是强有力的评估术语,有巨大的法律功能。以公民身份方式来概括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是对其政治、社会后果的承认。拒绝这种概括的方式,就是拒绝对公民本人政治、社会后果的承认。后国家公民不仅应被看作事实的分类,而且代表着一种努力。对在主流的政治和社会思想中经常被忽视的社会主体,承认其在跨国活动中的重要性和合法性,非常必要。与此同时,后国家公民传达了对传统国家公民概念的批评和对多元的、非国家的公民形式的渴望。在某种程度上,以公民身份的方式代表对无国家的社会和政治事务的安排,是一个必然的正规化的要求。对此我们的结论是:非国家化的公民身份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语言的历史事例证明,后国家时代公民概念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足以支持其挑战国家主义公民的主张。
2.全球化时代的公民国籍问题
一般说来,国籍和公民身份本质上是同一个概念,但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法律框架。公民身份主要局限于国内法的范围之内,而国籍则与国际法相联系。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籍的含义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一是中世纪的欧洲国家体系时期,国籍具有不可解除的忠诚性或至少是排他性的特质,普通法将其表述为“公民不可放弃国家”的原则;二是在18、19世纪,国籍是排他性的,由可改变的忠诚逐渐取代了不可撤销的忠诚,成为国籍的基础。这与大规模的国际人口迁移,不可撤销的忠诚很难再行得通有关;三是当前的框架中,国际案例法中的身份案例和人权案例说明,排他性的国籍原则现在已行不通,多重国籍事实上已成为规范,并会在未来受到拥护。对此我们要未雨绸缪,早做准备。例如,我们应该允许个人或非国家实体更容易的利用国际司法。虽然这样做在某些情况下会进一步使国籍非国家化。但这一改变却恰好体现了公民身份作为一个灵活概念的不断发展。国籍也成为公民身份激进计划的一部分,使公民身份方案与国籍合并、加强并整合成为一种在新时代里构建正义的工具。
3.全球化时代的权利意识与公民文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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