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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新儒学•价值形而上学
儒学•新儒学•价值形而上学
——黄克剑先生访谈录
问:顺便再问一句,您刚才一再说您是就新儒学第一、二代人品评新儒学,但不知您对新儒学思潮的第三代人,例如杜维明、刘述先等,有什么看法?此外,如果可能的话,我也想知道一下您在与儒学关系中的角色定位。
答:我以为杜、刘等人在创思方面还没有超过第一、二代新儒家的地方,他们的人格气象也难于同他们的前辈相比。在第一、第二代人那里,新儒学极富有悲剧感,而在杜、刘这里,新儒学本身已更大程度地功利化、喜剧化了。
至于我对自己在与儒学关系中的角色定位,我想这只要引述两段我曾说过的话就可以说明了。一段话是:
“儒学也许不必对当今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功利或经济筹谋有过多的承诺,这多少有点与近代以后的基督教信仰相似,它理应从‘公法’的领域退转到个我的心灵。在以儒学为‘成德之教’或‘为己之学’的意义上,存在主义先驱克尔凯郭尔的一个自律性的说法或者应当对当代中国以儒为宗的学人有所启迪,这位忠实于基督教的西方人为自己提出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基督徒’。依此,真正与儒学有缘或以儒者相期的人,最要紧的也许是‘回到“我”自己’,以策勉自己‘成为一个儒者’。”
另一段话是:
“儒学不必在万象森然的人文世界中事必躬亲,而只须让由它陶冶出的仁心内在而不耻于学的儒者去不懈努力。这正像基督教不必去过问高等数学而只让它的信徒牛顿、莱布尼茨去过问,不必去过问‘人权’而只让它的信徒格劳秀斯、洛克等去过问一样。”
前一段话见于我发表于《哲学研究》1995年第8期上的文字《回到“我”自己,回到“人”》,后一段话见于我1996年出席夏威夷、台北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在“境界”与“权利”的错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