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2003年下半年在读学生续交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为了保证同学们及时准确续交学费和教材费,以保证各个学习环节的顺利进行,现将2003年下半年续交学费和教材费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

  2003年下半年续交学费和教材费的时间为: 2003年12月1日-----2004年1月15日

   二、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共有两种:工行代收和服务站代收,学生可以选择任一种方式交费:

  方式一: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学生的学费和教材费。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和学生的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何分理处、对公业务网点,认真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切勿使用银行其它凭证,及时完成交费手续,否则无法进行选课、选教材等后续工作。

  学生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时,除银行要求的其它必填项外,还须按照如下要求完整无误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上的以下项目,方可使汇款安全、准确地得到网上人大的财务确认(填写样本见第二页):

  收款人全称: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收款人帐号:0200013309200008573(请注意帐号为19位)

  收款人汇入地:北京市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西单分理处

  学生姓名:填写学生的真实姓名

  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填写学号,(学号为17位,在交费前请通过网络教室的“个人基本信息”查询自己的学号。

  汇款明细学费:填写汇款额中学费金额

  汇款明细住宿费:填写汇款额中教材费金额

  特别提示:务必在“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栏目中填写学号,否则学费不能及时得到确认。

  注1:对办理此项业务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及其它有关信息有不明之处,可拨打本地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咨询,或者拨打学院咨询电话:(010)83915522。

  注2:学生也可先到服务站领取、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然后到中国工商银行的分理处办理交费手续。

  注3: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异地代收学费金额在1万元以下者,须交5.5元的手续费,手续费由学生缴纳。

  方式二:服务站代收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服务站交费(北京服务站、上海服务站除外)或根据服务站规定的交费方式完成交费。

  特别提醒选择工行代收方式交费的同学,请保存好《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第一联;选择服务站代收方式交费的学生,请向服务站索取交费收据。以上凭证将作为换取正式发票的依据,请学生妥善保存。

  请同学们及时续交学费,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3年11月24日  

  :已填好的《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