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第二学期在读学生续交学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为了确保同学们及时准确续交学费和教材费,以保证各个学习环节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续交学费和教材费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

  本学期续交学费和教材费的时间为:2007年7月5日--- 2007年8月13日

  二、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共有两种: 工商银行代收 服务中心代收 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深圳服务中心除外 ) , 学生可以选择任一种方式交费:

  方式一: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学生的学费和教材费。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持本人身份证(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和学生的身份证) 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何 分理处、对公业务网点 正楷书写 《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 (切勿使用银行其它凭证), 及时完成交费手续, 否则无法进行选课、选教材等后续工作。

  学生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时,除银行要求的其它必填项外,还须 按照如下要求完整无误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 上的以下项目,方可使汇款安全、准确地得到网上人大的财务确认(填写样本见第二页):

  收款人全称: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收款人帐号: 0200013309200008573 ; (请注意帐号为 19 位)

  收款人汇入地: 北京市

  收款人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西单分理处

  学生姓名: 填写学生的真实姓名

  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 填写学号, (在交费前请通过网络课堂的“个人基本信息”查询自己的学号。)

  汇款明细学费: 填写汇款额中学费金额

  汇款明细住宿费: 填写汇款额中教材费金额

  特别提示: 务必在“ 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 ”栏目中填写学号,否则学费不能及时得到确认。

  注 1 : 对办理此项业务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及其它有关信息有不明之处,可拨打本地工商银行咨询电话 95588 咨询,或者拨打学院咨询电话:( 010 ) 82500808 。

  注 2 :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异地代收学费金额在 1 万元以下者,须交 5.5 元的手续费,手续费由学生缴纳。北京同城代收学费不需缴纳手续费。

  方式二:服务中心代收 ( 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深圳服务中心除外 )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直接到服务中心交费 (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深圳服务中心除外)或 根据服务中心规定的交费方式完成交费。   

  特别提醒 :选择工行代收方式交费的同学,请保存好《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第一联;选择服务中心代收方式交费的学生,请向服务中心索取交费收据。以上凭证将作为换取正式发票的依据,请同学们妥善保存。

  请同学们及时续交学费,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学院联系,咨询电话 010-82500808 。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2007年7月5日

  附:已填好的《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