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第二学期在读学生续交学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为了确保同学们及时准确续交学费和教材费,以保证各个学习环节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续交学费和教材费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

  本学期续交学费和教材费的时间为:2008年7月1日---2008年8月4日。

   二、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共有三种: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工商银行代收、服务中心代收(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深圳服务中心除外),学生可以选择任一种方式交费:

  方式一: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的试行期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试行期间,由学院代为支付学生网上银行交费的手续费。

  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学院通知《关于试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的通知

  方式二: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学生的学费和教材费。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和学生的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何分理处、对公业务网点正楷书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切勿使用银行其它凭证),及时完成交费手续,否则无法进行选课、选教材等后续工作。

  学生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时,除银行要求的其它必填项外,还须按照如下要求完整无误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上的以下项目,方可使汇款安全、准确地得到网上人大的财务确认(填写样本见第二页):

  收款人全称: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收款人帐号:0200013309200008573;(请注意帐号为19位)

  收款人汇入地:北京市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原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西单分理处)

  学生姓名:填写学生的真实姓名

  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填写学号,(在交费前请通过网络课堂的“个人基本信息”查询自己的学号。)

  汇款明细学费:填写汇款额中学费金额

  汇款明细住宿费:填写汇款额中教材费金额

   

  特别提示:务必在“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栏目中填写学号,否则学费不能及时得到确认。

  注1:对办理此项业务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及其它有关信息有不明之处,可拨打本地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咨询,或者拨打学院咨询电话:(010)82500808。

  注2: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通过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交费会按照异地代收学费金额在1万元以下者须交5.5元的手续费,手续费由学生缴纳。北京同城代收学费不需缴纳手续费。

  注 3: 学生预交的学费必须为学费标准的整数倍,否则在交费后将无法正常显示购买的学分数。

  方式三:服务中心代收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深圳服务中心除外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服务中心交费(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深圳服务中心除外)或根据服务中心规定的交费方式完成交费。

  特别提醒

  1. 选择工行网上银行交费的同学,可在网上银行页面的“缴费站”栏目点击“在线缴费交易明细查询”,输入缴费日期查询条件后,即可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2. 选择工行代收方式交费的同学,请保存好《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第一联。
  3. 选择服务中心代收方式交费的学生,请向服务中心索取交费收据。

  以上凭证将作为换取正式发票的依据,请同学们妥善保存。

  请同学们及时续交学费,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学院联系,咨询电话010-82500808。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2008年6月30日

  附:已填好的《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