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第一学期在读学生续交学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为了保证同学们及时准确续交学费和教材费,以保证各个学习环节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续交学费和教材费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

   本学期续交学费和教材费的时间为: 2005年12月1日---2006年1月18日。

   二、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共有两种: 工商银行代收服务中心代收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除外 ), 学生可以选择任一种方式交费:

   方式一: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学生的学费和教材费。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和学生的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何分理处、对公业务网点正楷书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切勿使用银行其它凭证), 及时完成交费手续, 否则无法进行选课、选教材等后续工作。

   学生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时,除银行要求的其它必填项外,还须按照如下要求完整无误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上的以下项目,方可使汇款安全、准确地得到网上人大的财务确认(填写样本见第二页):

   收款人全称: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收款人帐号: 0200013309200008573; (请注意帐号为 19 位

   收款人汇入地:北京市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西单分理处

   学生姓名:填写学生的真实姓名

   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填写学号,学号为 17 位,在交费前请通过网络教室的“个人基本信息”查询自己的学号。

   汇款明细学费:填写汇款额中学费金额

   汇款明细住宿费:填写汇款额中教材费金额

   特别提示: 务必在“ 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 ”栏目中填写学号,否则学费不能及时得到确认。

   注 1: 对办理此项业务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及其它有关信息有不明之处,可拨打本地工商银行咨询电话 95588咨询,或者拨打学院咨询电话:(010)83915522。

   注 2: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异地代收学费金额在 1万元以下者,须交5.5元的手续费,手续费由学生缴纳。   

   方式二:服务中心代收 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除外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直接到服务中心交费 (北京服务中心、上海服务中心除外) 或 根据服务中心规定的交费方式完成交费。

   特别提醒 : 选择工行代收方式交费的同学,请保存好《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第一联;选择服务中心代收方式交费的学生,请向服务中心索取交费收据。以上凭证将作为换取正式发票的依据,请同学们妥善保存。

   请同学们及时续交学费,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学院联系,咨询电话 010-83915522 。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5年11月28日

   附:已填好的《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