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对上市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检查

来 源:上海证券报发表日期:2012-10-16

 

  证监会日前透露,将于近期集中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通知已于上周末下发各派出机构,要求上市公司于10月底前披露其履行承诺情况,各地证监局将于11月底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要求上市公司对相关方承诺未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对已经履行完毕的承诺,抽查其履行情况;对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并采取要求上市公司说明理由、披露履行承诺举措等监管措施督导其履行承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对解决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及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关系重大,但实践中相关方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承诺事项受行业限制无法履行、承诺人恶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关事项等,使部分承诺变成一纸空文,既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利于营造资本市场的诚信环境。
  该负责人透露,今后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检查会成为常规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后,将结合检查结果,完善关于上市公司相关方承诺问题的监管规定,规范各方行为,稳定投资者预期,并依法对恶意不履行承诺及虚假披露等行为进行查处。
  从目前市场情况看,上市公司相关方承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消除同业竞争承诺、资产注入承诺、业绩承诺及股改承诺。其中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最难解决,也最值得投资者关注。
  2010年12月31日,外运发展成为两市第一家因大股东未履行股改承诺、存在同业竞争而被责令整改的上市公司。尽管如此,公司大股东仍一直拖到今年年初,才公布履行股改承诺的初步方案。
  更过分的是江钻股份。该公司大股东曾在股改时承诺,将其拥有的机械制造行业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但实际拟注入资产的质量却令市场大失所望。因此,2008年6月股东大会审议不予通过收购预案。从此,江钻股份大股东便将履行承诺问题“高高挂起”。另外,东方集团将劣质资产高价卖给上市公司以“履行股改承诺”的做法也备受投资者诟病。
此前曾有中小投资者将不按期履行承诺的上市公司诉诸法律,但由于相关承诺往往“模棱两可”,诉讼效果欠佳。监管部门此次主动出击,或可遏制上市公司相关方“打白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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