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与中国历史
与孔、孟相比,荀子的思想则具有更多的现实主义倾向。他在重视礼义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强调了政法制度的惩罚作用。他认为,人的本性并不是那么美好的,顺着人性的自然发展,必然造成社会的争乱。因此,必须用礼义法度等去化导人的自然本性,即所谓的“化性起伪”,然后才能使之合乎群体社会的公共原则和要求。所以,荀子在强调自我修养、道德自觉的重要的同时,更为强调“师”与“法”的教育与规范作用。如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又说:“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故非礼是无法也,非师是无师也。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犹以盲辨色,以聋辨声也,舍乱妄无为也。”(《荀子•修身》)
同样,荀子设计的治国原则:“明分使群”、“群居和一之道,”包括理想的“王制”与具体的“富国”、“强国”之策,乃至他的“礼论”、“乐论”、“君道”等等,可以说都是非常富于现实主义的。它都是在肯定当时已经形成的社会等级和职业分工的基础上,来规定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名分和位置,并要求其各尽其职,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一致。当然,这并不是说在荀子提出的治国原则中没有一点理想主义的成分。因为,如果它的学说中一点理想主义成分都没有,那末,他的学说就不会有什么感染力,而他也就不能称为一名思想家。
原始儒家在先秦春秋末至战国时期,是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的“显学”之一。他们提倡的道德修养学说在“士”阶层中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他们设计的理想政治制度和治国原则,则因其主要精神,即一统天下和礼义王道为上等,太脱离当时诸侯称霸、群雄割据的社会现实了,因而始终没有能得到当权者的赏识和采用。所以,原始儒家学说与以后成为实际社会制度依据的儒学不同,它还只是一种关于道德修养和政治理想的一般性学说。在我们以下的论述中,人们将会看到,分清这种差别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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