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罗尔斯的《正义论》
对罗尔斯《正义论》的分析及评价
西方思想史上从未缺乏过对正义的研究和探索,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洛克、卢梭、康德再到今天,一批批的哲学家、思想家孜孜不倦地发展着这一理论。罗尔斯《正义论》在古希腊正义思想基础上启蒙,近代资产阶级正义思想基础上发展而来。其对正义理论体系的论证,既面临着一定挑战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罗尔斯花了大量篇幅论证其正义原则,并提出两个不可或缺的概念: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
原初状态类似于原始社会。在这种状态中,主体各方都是平等的,没有私有财产,没有私欲,他们相互冷淡,互不关心,他们所进行的任何选择和行为都不是基于贪念或者嫉妒,而是出于一种完全平和的心态。罗尔斯试图通过实现程序正义来实现社会公平,假设这种状态下的主体各方都主观、本能地实现其最终目的,而不受任何客观环境和偶然因素的影响。罗尔斯假设原初状态的目的在于设置一种公平的程序,即只要人们严格遵循程序办事,不管它是什么样的或者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个程序就是正确的、公平的。此外,罗尔斯还设置了无知之幕,即所有人对自己、他人及周边环境一概不知,他们不知道其家庭出身、社会地位、成长背景、人际关系、天资天赋,甚至不知道其心理状态等。罗尔斯希望通过预设无知之幕的状态,达到消除家庭出身和天资运气这些偶然因素的目的,从而确保任何人在做出正义选择的时候,不会因为自身、他人、周边环境等偶然因素获利或者受损。③
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这两种状态都是罗尔斯假设出来的,他试图通过预设两种状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罗尔斯认为,正义作为社会上最重要的价值原则,至高无上、不容践踏。他解释说,任何一种理论、规定、制度或法律,只要违背正义原则,必定被抛弃,即使它们有可能取得再大的成功、获得再大的利益也无济于事。他希望每个社会个体都能够自由公平地享有社会资源、发展渠道和成功机遇,但同时又必须保证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不被侵犯,试图使公平正义得到最大的实现。然而,我们知道,任何理想状态都是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即便是在罗尔斯设定的制度前提下也不例外。
罗尔斯《正义论》的现实意义。罗尔斯提出正义原则,尤其是差别原则,对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财富普遍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而占人口多数的中低阶层却只享有极少份额的财富,贫富差距十分悬殊。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正义归根到底由经济决定,所以在经济地位上占主导地位的资本家在政治和文化等领域也居于明显优势。这就导致自由平等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得到真正的实现。因此,罗尔斯提出差别原则。他指出,造成社会不正义、不和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关键原因还在于经济财富和社会资源分配有失公平、个体收入明显两极化。当然,贯彻差别原则并不是要劫富济贫,而是要在实现社会上最少受惠者最大利益的基础上,确保其他个体的实际基本利益亦得以实现。罗尔斯阐述的平等分配不等同于平均分配,它这样既有利于保证所有人都有获得社会职位和社会地位的公平机会,又不会打击一部分人的劳动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其最终目的在于缓和社会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秩序,推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