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辞而别的员工,工资还发不发呢?

  上周,公司有位员工没有打招呼就离职了,这样的话,该如何支付工资呢?

  答案: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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