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作 者:包兴安 来 源:证券日报发表日期:2019-01-04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石油特别收益金等11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原由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以及国家留成油收入、石油特别收益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及收入分成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公告表示,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划转的非税收入,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中央分成和湖北省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湖北省税务部门申报缴纳;重庆市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重庆市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缴费人采用自行申报方式办理非税收入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相关电网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进行代征,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符合非税收入减免政策的,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由缴费人留存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各项非税收入缴纳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最后一日,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本文关键字:非税收入,税务部门
相关文章


重要提示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入学指南,充分了解我校网络教育的办学模式,并愿意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努力完成学业。
2、报名表一经确认,将随成绩等进入学生档案,你需要对本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如同时报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须分别填写学历教育报名表和非学历教育报名表。

学历教育报名 非学历教育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