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建设迈进3.0时代

来 源:中国商务新闻网发表日期:2016-09-07

    日前,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7个自贸试验区获批。据了解,目前还有多地将申建自贸试验区明确列入2016年工作计划。从黄浦江畔肇始,到粤闽津三驾并驱,再到如今东中西部七星连珠,中国自贸区建设已大步迈进3.0时代。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马曼认为,自贸区建设快马加鞭,新设自贸区有望进一步推动金融领域改革。

  持续以局部试点促进全局改革。自贸区是经济制度改革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在成立后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其中29项推广至全国,包括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网上自主办税、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当下11个自贸区,覆盖全国三分之一的省区市,其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形成改革经验复制推广至全国,可以降低全国范围内改革的试错成本,提高改革的效率和成功率,以局部带动整体改革。

  新设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有望大幅增加。自贸区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一口受理”、企业准入单一窗口、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集中登记、简易注销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企业在注册登记方面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在自贸区开办企业平均需要3~4项程序,而在区外则需要数十个程序。统计显示,沪粤闽津四大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增加迅速。2015年4月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的半年里,累计新增企业9168家,超过自贸区设立前20年新增企业的总和;2016年上半年,天津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112家,增长2.6倍,占全市59%;广东自贸区中的南沙片区挂牌至今,新注册企业数量超过前10年;福建自贸区成立一年后新增企业2.6万多家,增长4倍多。而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在复制前述自贸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转变政府职能,探索便于营商的环境的可能性较大,新增市场主体有望呈井喷之势。

  马曼指出,新设自贸试验区有望进一步推动金融领域改革。从已经落地的各部委和地方政策看,自贸区改革主要集中在投资管理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服务业开放领域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方面,金融领域的改革并不显著。在2014年12月国务院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35条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中,只有4条是金融领域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负面清单没有明显缩减金融领域禁止和限制措施,反而细化和新增了具体的限制措施和管制门类;自贸区内的金融企业在贷款和存款等业务方面表现低于区外;金融服务业新设企业运营率偏低,以厦门片区为例,自挂牌至2015年年底,新增金融服务产业的企业运营占比率最低,仅为16.5%,而同期全国新注册企业率为70%~80%。在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金融改革持续推进的环境下,新设自贸试验区有望协同既有四大自贸区,力争在金融领域改革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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