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 存额上限为2290元

来 源:新闻晨报发表日期:2015-06-29

 

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市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比2014年度增加了17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比2014年度增加了29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比上年度增加28元。
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
相关文章


重要提示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入学指南,充分了解我校网络教育的办学模式,并愿意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努力完成学业。
2、报名表一经确认,将随成绩等进入学生档案,你需要对本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如同时报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须分别填写学历教育报名表和非学历教育报名表。

学历教育报名 非学历教育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