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积分(上)》、《微积分(下)》课程关闭通知

  《微积分》(上)、《微积分》(下)已经连续安排200507、200510、200601、200604、200607五次课程考试,200607考试结束后课程关闭。在我院开设的所有专业中,《微积分》(上)、《微积分》(下)将于8月份正式关闭,同时停止这两门课程的网上教学活动。

  《微积分》(上)、(下)课程关闭后,对于已选修并正在学习的学生执行以下修课管理办法:

  (1)如《微积分》(上)(下)考试次数未满三次且两门课程均通过的学生,也可以改学《高等数学》课程,不用参加《高等数学》课程考试,课程成绩取《微积分》(上)(下)的平均成绩。

  (2)如《微积分》(上)、(下)三次考试均未通过,须改修《高等数学》;同时,需补缴《高等数学》( 10 学分)与已缴纳《微积分》(上)或《微积分》(下)的学费差额。

  (3)由于《微积分》(下)是《微积分》(上)的延伸课程,所以如果学生在改修《高等数学》课程时,已通过《微积分》(下)课程考试而未通过《微积分》(上)课程考试,则可以申请办理《高等数学》课程免考,课程成绩栏计为“免考”。如果学生未选修《微积分》(上),则在办理“免考”时,需补缴《微积分》(上)的学费。

  (4)学生在改修《高等数学》时,如通过《微积分》(上)课程考试而未通过或未选修《微积分》(下),则原取得的《微积分》(上)课程学分保留。 未选修《微积分》(下)的学生,需补缴《高等数学》与已缴纳《微积分》(上)或《微积分》(下)的学费差额 。 在取得《高等数学》成绩后将按照《高等数学》学分和成绩计入毕业成绩,则不再计算《微积分》课程学分。

  (5)对于改修《高等数学》的学生,均提供三次考试机会,三次考试不过须重修。

教学管理部
2006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