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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管理办法

为了妥善完成毕业申请与办理工作,特将有关毕业申请条件、毕业办理及流程说明如下:

一、毕业申请条件

1. 本科生(高升本、专升本、本科二学历)毕业申请条件

(1)高升本的学生在 4—7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150 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2)专升本、本科二学历的学生在 2—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本院专科毕业生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的学生须修满70学分;法学专升本跨专业、跨专业本科二学历的学生须修满100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3)200409入学批次以后(含200409批次),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200603入学批次以后(含200603批次),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各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200409入学批次以后(含200409批次),高升本各专业要求修够4门专业选修课。

(4)学籍批次为200409批次及以后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 专科生(高升专、专科二学历)毕业申请条件

(1)在2—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

(2)200409入学批次以后(含200409批次),各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

3. 高升本学生中途申请专科毕业条件

对于高升本的学生,若在 2-5年内已修完本专业专科段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规定学分(80学分),可申请专科毕业。毕业后欲继续攻读本科,须重新报名并参加入学测试。若中途申请专科毕业后又在当年报读我院的专升本,对其满足专科毕业条件后多选修的本科段课程特做如下规定:

(1)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尚未取得成绩,可申请带入专升本阶段继续学习。但作业成绩不得带入,且课程考试次数连续计算,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2)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取得成绩,且符合所报读的专升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可申请将成绩直接带入专升本阶段。

(3)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已取得成绩,但不符合所报读的专升本的专业教学计划,可一次性开具单科成绩合格证。

二、毕业申请与办理流程

1.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须在网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首先点击 CMR 主页左上角的“学员通道”中的“毕业申请”,键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系统自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并显示审查结果。学生完成网上毕业申请后,“网络课堂”等将随之关闭。毕业申请流程详见“学生网上操作流程”。

2. 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成功的学生须到服务中心填写 2 份 《毕业生登记表》,并交纳图像扫描费、2 寸同底免冠彩色近期照片 4 张。

3. 学院将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认真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批准毕业,并向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档案,其中毕业生档案存入学生人事档案。

4. 所有毕业生学院都上报北京市教委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查询相关信息。

5. 对于在学习过程中或毕业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毕业申请资格;已批准毕业的学生,学院将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并撤消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