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的制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的精神,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和实际能力的培养,造就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素质的“四有”人才。
一、各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 会计学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能胜任现代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的财经法规、政策;具有熟练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工作的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独立从事会计实务、会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企业管理基本知识;熟悉国内外会计动态和发展、国际会计惯例;具有组织企业的经济核算、进行经济分析和预测、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能力。
2. 金融学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能够从事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金融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从事金融领域业务与金融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具备完整的知识结构,全面系统地掌握有关金融理论、业务和专业管理知识;具备有关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有关金融领域的实际问题。
3. 市场营销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了解国内外市场营销理论与实务,能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经济法规、政策;具有一定的市场调查研究、市场开发和促销等市场营销工作必备的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通晓国内外市场营销理论与实务,能够从事市场营销及经营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深厚、知识全面,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具备从事工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有关法规、方针、政策;能独立分析和解决有关市场营销的实际问题。
4. 工商管理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类企业或相应业务部门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熟悉我国企业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经济组织管理的惯例与规则;具有从事专业管理的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主要为工商企业输送高级专业人才,同时也为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输送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基本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熟悉我国企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经济组织管理的惯例与规则;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工商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5.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能够从事我国各涉外经济部门、公司、企业、金融机构等涉外经济业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理论和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掌握有关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法律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具有签订和履行对外合同的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从事各级涉外部门的实际业务、经营管理、调研咨询、政策研究、国际贸易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系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熟悉有关对外经济政策、法规、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能独立地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6. 财政学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从事财政税收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财政税收基础理论和法规;熟悉财政和税收业务;具有分析、解决财政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掌握财政、税收的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在财政、税务部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和各类企业中从事财税管理、咨询服务、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系统掌握财政税收的基础理论和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综合分析、解决财政税收问题的能力。
7.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具备现代管理知识,能够在公共事务组织、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部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法律、法规,具有基本的管理实践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及具备应用能力,能够适应公共事务组织、企业、社会团体等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新的知识结构及较强的业务操作能力。能够运用理论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8. 法学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熟悉我国基本法律法规,能胜任政法机关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相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在政法机关或其它部门独立从事法律实务、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树立基本的法制理念,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相关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的一般知识和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9. 汉语言文学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汉语言、文学素养,能从事有关语言、文学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初步了解语言、文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对中外文学作品具有较好的理解、鉴赏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汉语言、文学素养,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学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基本要求:深入理解语言、文学的基本原理;较系统地掌握语言、文学界的发展历史和基本知识;对中外文学作品具有较强的分析、评价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0.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1)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和方法,能够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初步了解本专业的基础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方法与技能;熟悉国内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业务操作能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及协调能力。
(2)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素养,形成专业性的思维方式和能力,能够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同时,为有关组织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案。
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以及现代管理学领域的最新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创新能力及现代化的管理思想。
二、应修学分
在学习期限内,专科生、专科起点本科生、本科第二学历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本院专科毕业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的学生修满70学分;法学专业跨专业本科、本科第二学历修满100学分),高中起点本科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150学分,才能毕业。高中起点本科生中途申请专科毕业,必须修完相应专业的专科段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课程设置
- 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按课程类型划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 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按修课性质划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 毕业实践环节: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
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并没有包括我院开设的全部课程,随着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过时的课程将被逐步淘汰,新的课程会不断补充进来。这些淘汰与补充的课程将在每学期的开课计划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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