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代修管理办法
 

代修指学生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不修《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或《大学英语(三》课程,而改选其它课程修满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历教育学生。

二、前提条件

申请代修的课程必须是未选修课程。

三、代修资格 

  1. 专科生入学注册时年龄满28周岁的学生,可以不修《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但必须通过改选其它课程修满学分。
  2. 本科生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或者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层次《大学英语》课程的代修,但必须通过改选其它课程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

案例:

张乐学,专升本会计学专业学生,入学时已满45周岁,长期从事会计工作,英语基础较差,日常工作中基本上不接触英语。为了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取更多促进事业发展的知识,张乐学办理了《大学英语(三)》(6学分)的代修,并选修了专业选修课《会计制度设计》(4学分)和公共选修课《哈佛管理导师》(2学分)两门课来替代《大学英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