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学院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范围包括学费、教材费、学位证书工本费以及参加学位英语测试的费用等。学生一律按标准交费,不得减免。
二、为确保交费工作的准确无误,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应严格按照学院及各教学服务中心通知的交费时间及交费方式及时完成交费,为自己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目前共有两种交费方式: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和服务中心代收。通过工商银行大专院校代收费凭证交费,通常在三个工作日内所交费用即可被学院确认。
三、学费的计算方法:学生应交的学费=本人所修课程学分之和×每学分学费标准,重修学分按正常标准重新交费。
四、参加专科、专科起点本科、本科二学历、高中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首付学费可以按照30学分、80学分(法学专科起点本科跨专业为100学分)、150学分三种方式交纳,但至少交纳30学分的学费,以后每次交费按照30学分预缴学费,最后一次根据个人专业教学计划的剩余学分预缴学费。
五、如果学生预交的学费将用完,应提前续交学费,保证个人帐户内有不少于欲选学分的学费,以免影响下次选课和及时开课。
六、教材费实行预交的办法(详见《学生教材、课程光盘管理办法》)。
七、经学院批准可办理免考的课程,学生需先缴纳学费并选课。
八、为了使同学们及时准确地了解到自己的学费和教材费情况,学院专为每位同学建立了“个人帐户”,同学们进入“网络课堂”后,点击下面的“个人交费信息”,即可了解到自己历次的交费情况。点击“个人教材统计”即可查询到教材费的使用情况及剩余教材费。
九、学生在交费过程中, 如有不清楚或有异议,除向当地教学服务中心咨询外,也可直接向学院咨询部查询,学院将及时给予答复。
注:请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缴费凭证及票据,如学生申请退学,须提供缴费凭证及票据方可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