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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天空”怎能不见国旗?

这几年,我参观访问过全国许多地方的文化机构,其中,有些是新修建的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其新颖的外形和完善的功能让人赞叹不已,令人流连忘返;当然,还有各级文化行政机构,以及一些文化企业。在参观时,我总是在进门时抬头仰望,离开时回首寻觅,看看这些文化的天空中,是否有一抹红色在风中飘扬――我们共和国的国旗。

遗憾的是,在大部分地方,我都没有看到我期待中的那抹红色,那些光秃秃、孤零零地竖立在院落里的旗杆,在我眼前挥之不去。参观的文化设施越重要、越现代,这种遗憾就越强烈、越沉重。

我也出访过一些国家,那些随处可见的国旗让我时刻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国度。政府部门、公共机构自不必说,就是企业,甚至公民个人,也往往以悬挂或使用国旗为荣。在我看过的不少美国电影里,星条旗会不止一次地出现。最近在我国上映的好莱坞大片《蜘蛛侠 3 》里,当蜘蛛侠与恶势力最后决战时,他在空中跳跃到一面巨大的美国国旗上,似乎获得了一种力量,然后猛地跳出去,勇敢战斗并取得胜利。这就是美国文化巧妙宣传“美国精神”的一个体现。

我国的《国旗法》规定,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文化体育活动或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许多文化机构悬挂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类的牌子,难道连升挂一面国旗的“条件”也没有吗?

在经济全球化的猛烈冲击下,没有鲜明强烈的国家意识,我们是难以建设和强大我们的民族文化的。而公共文化机构在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实现文化传承和发挥文化的社会影响力方面具有独特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明确,公共文化机构,如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文物单位,还有体育场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都应当升挂国旗,而且应当在对公众开放的每一天都升挂;并提倡在电影电视作品、舞台剧中,正确使用国旗或国旗形象。要让庄严美丽的国旗,在祖国的每一个公共文化机构上空飘起来,在每一个公民的精神文化天空飘起来。

(作者为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庹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