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我们时代的立宪者

今年 8 月 22 日,是邓小平诞辰 100 周年。

邓小平是二十世纪中国最伟大的政治家。他以自己的务实和智慧,使中国告别了以计划经济和个人全面服从国家控制为特征的时代,走上了通往民主、法治、个人自由的道路。可以说,中国今天的经济繁荣和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就,与邓小平密不可分。

邓小平的伟大,首先在于他的人格之平实。他曾在 1993 年对家人说:“国家发展了,我能够作一个富裕国家的公民就很满意了。”他对自己有冷静的定位,不带一点矫揉造作。他相信,无论自己曾经做到什么样的位置,他自己也只是个普通人。邓小平的这种角色定位,实际标志着一个时代的转换:他逆转俩崇拜领袖社会心理,自觉地走向了“除魅化”。

这样的人格,在政治上体现为,他创造了一个宪法惯例:他在自己仍头脑清醒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退出领导岗位。对于这一点,他的态度非常坚定。他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这样做的人。邓小平的这一举动,其实具有相当深刻的宪政含义,这等于向中国人宣布:权力姓公而不姓私。

自然而然地,邓小平把眼光投向更为根本性的国家治理制度设计上来。亲身经历过文革无法无天之痛的邓小平,在复出之后,着力思考的就是如何化解权力高度集中这一制度性痼疾及其所导致的种种弊端。

1980 年 8 月 18 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系统阐述了自己的政治体制改革构想。它以厘定党和国家机构的权力为核心,以分权制衡为原则,为解决长期困扰人们的权力集中、一把手专权开出了一个良方。

这份文件,得到执政党领导机构的批准,具有宪章性质。它为那时、现在及未来所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设计了一个相当完整的总体框架。当然,由于种种原因,邓小平的这一改革设想一直被延宕。

不过,今天,随着法治建设步伐加快,随着民众权利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强化,随着各地自发地尝试党政改革措施,政治体制改革逐渐地有了起色。

当此之际,重新解读邓小平的这份宪章性讲话,人们仍不能不为邓小平的洞察力而感叹。这是一个饱经二十世纪中国之风霜的政治家毕生经验之结晶,其中所蕴涵的智慧和政治科学原理,值得改革者仔细体会。

邓小平的理想是“作一个富裕国家的公民”。其实,这也是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的理想。但是,中国漫长的古代历史和多舛的近现代史证明了,这一看似平凡的愿望能否实现,取决于一套精巧而微妙的制度设计,也即,取决于我们能否逐渐地摸索出一套限制权力为基本原则、以法治和民主支柱的宪政制度。只有建立起这样一套制度,经济发展才可以获得一个稳定的制度框架,民众才有可能从容地享受其权利和利益。

而邓小平的思想,已经为我们建构这样的制度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明确线索。智慧的光芒总是历久而弥新。

——-选自《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