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中国成人教育大事记

 

1978年

2月6日

中共中央批准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筹办电视大学的报告》。《报告》提出,中央电视大学是由教育部和中央广播电视事业局主办的面向全国的业余大学。其培养目标,通过电视的教学手段,学员学完电视大学开设的全部课程,达到相当于大学毕业的水平。

4月22日

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讲到提高教师质量问题时指出,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各种训练班、进修班,编印教学参考资料等,大力培养师资。

8月8~18日

教育部在河北省涿县召开直属重点高校座谈会。会议提出在1985年前,新建一批短期大学,大力发展电视、广播、函授、夜大学等业余教育,使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翻番,到1985年达到300~400万人。

1979年

2月6日

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共同举办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北京举办开学典礼。开学后全国收听广播电视大学课程的学生达60多万人。

9月14日~24日

教育部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全国职工教育会议。会议认为,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普遍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科学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普遍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在最近几年内,应把提高“文化大革命”以来参加工作的青年工人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作为职工教育的重点。会后,对原“七二一大学”进行了改造,统称职工大学

11月28日~12月11日

教育部、农业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联合在天津召开第二次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30多年来农民教育的历史经验,分析研究新的情况和问题,明确今后农民教育的任务,提出完成任务的措施。会议提出,当前农民教育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抓紧扫除文盲,大力发展业余初等教育,积极举办业余初中,广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经常向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整顿“五七大学”。

1980年

4月10~16日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夜大学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两种教育制度的思想是完全正确的,要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必须两条腿走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教育、夜大学是业余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培养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应重视发展这类教育,并把举办这类学校纳入整个教育事业计划,使之真正成为高等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积极稳步地发展。

5月8日、5月12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听取并讨论了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工作汇报提纲》。提出教育制度的改革,要跟劳动制度、干部制度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教育体制中要考虑对工人、农民的教育问题。要多种途径办教育,除了全日制、半工半读、业余学校,还要考虑把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办好。凡是自学有成绩的人,就发给证书。

9月5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意见》。提出高等学校举办函授教育和夜大学应当采取积极恢复、大力发展的方针,并纳入高等教育事业计划。今后的招收对象应包括具有高中毕业程度的在职人员和知识青年。本科和专科的函授教育和夜大学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及格的,由举办的高等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学完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的,发给学习成绩证明书。在职人员中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在工作使用、评定职称和进行套改等问题上,应与全日制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毕业生同等对待。

1981年

4月3日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会长由臧伯平担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成人教育的理论研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发展成人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培养各种建设人才。

4月18~25日

第三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会议决定,有条件的省、市、自治区,从1982年起开设文科课程,招收中国语文类专业学生。文科和理科将于1982年3月同时招生,9月开学。

11月31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除正规大学外,要大力发展业余、电视、函授大学,鼓励自学成才。要切实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教育,要努力把农民教育办好。

12月29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职工大学和职工业余大学建校审批工作及毕业生学历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职工大学和职工业余大学审批范围、办学条件、审批程序、毕业生的学历问题的规定。

1982年

3月10~16日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座谈会,决定上海、天津从本年下半年起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明确提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考试,其任务是通过考试,鼓励人们学习,检验学习成果,从中发现和选拔人才。4月28日,教育部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

7月8日

中央电视大学举办首届毕业生毕业典礼,经过3年学习,有7.8万多人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1983年

1月24日

教育部发出通知,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353所函授和夜大学名单,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办的43所,部委所属高校办的141所,地方高校办的169所。

1985年

1985年5月,京西宾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主题是讨论《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探讨把教育改革纳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设计之中。

1987年

10月,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首要位置,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1989年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开创全面改革开放新局面,在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全面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从而立足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基本国情实际高度重视教育战略地位。

1989年9月,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教育和科学是百年大计,对社会生产力和民族素质的提高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1991年,他又强调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极为重要的基础工程。它对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对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工作,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1992年

1992年10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上提出:“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这是江泽民同志首次确认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重要表述,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条件下教育发展道路的准确定位,对近十多年来教育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指导意义。

1993年

1993年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到20世纪末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1994年

1994年6月14日,人民大会堂,江泽民同志出席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开幕式,他在部署实施纲要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必须始终坚持,不能动摇。如果我们现在不是这样来认识教育问题,就会丧失时机、贻误大事,就要犯历史性错误。”

1995年

1995年5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调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必须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

1997年

1997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上指出:“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关系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要求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1999年

1999年6月15日,京西宾馆,党中央和国务院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2002年

2002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部署到2020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把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四大目标之一,并且再次强调:“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系统论述,是对邓小平教育理论在新时期的丰富与发展。世纪之交的中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教育体制改革有了显著进展,初步完成了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把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带入21世纪。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继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进程中,对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给予更加高度重视,不仅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而且在中央全会文件中,都对落实教育战略地位提出新的要求,对教育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2003年

2003年1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上开始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2005年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议时提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发展,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

2006年

2006年8月29日,中南海怀仁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中讨论教育体制改革专题时强调:“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我们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也是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他还指出:“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重要部署时,明确提出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理念。

2007年

2007年8月31日,教师节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指出:“继续坚持好、落实好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方针,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大力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并且提出了“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具体要求。

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教育放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部分的首要位置,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在党的十六大业已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基础上,围绕“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发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推动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新的动员令。

 

   我想说说:匿名发表                                     查看留言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