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学生在修满学院规定的学分后可以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申请。
一、毕业论文写作流程:
二、毕业论文写作资格认证:
1 、各专业层次毕业论文申请条件。
专业层次 |
取得学分要求 |
专升本(法学跨专业) |
≥ 88 |
专升本(其它专业) |
≥ 68 |
本院专升本(同专业) |
≥ 58 |
高升本(各专业) |
≥ 126 |
2 、选修《毕业论文指导课》。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学院专门开设了《毕业论文指导》课程(该课程为辅导课,不占学分)。通过《毕业论文指导》课程,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程序及要求。
3 、个人帐户预留6学分的费用。 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帐户中必须预留有相应学分的学费,否则申请将不予批准。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提交成功后,相应学费即从帐户中扣除。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需按学分重新交纳相应费用。
三、论文选题、申请
论文写作申请见网上人大主页 (http://www.cmr.com.cn/) 学习学员通道中毕业论文。

四、查询申请
申请论文后请进入 网上人大主页(http://www.cmr.com.cn/)学习学员通道中毕业论文, 查看,是否申请成功。
五、论文写作
写作时间 |
周期 |
上半年 |
下半年 |
160天 |
3月1日至8月10日 |
9月1日至次年2月10日 |
申请及选题 |
15天 |
3月1日12时至3月15日12时 |
9月1日12时至9月15日12时 |
提纲起草、提交 |
15天 |
3月16日至3月31日12时 |
9月16日至9月30日12时 |
提纲评语查询 |
15天 |
4月15日12时 |
10月15日12时 |
初稿写作、提交 |
30天 |
4月16日12时至5月15日12时 |
10月16日12时至11月15日12时 |
初稿评语查询 |
20天 |
6月5日12时 |
12月5日12时 |
二稿写作、提交 |
15天 |
6月6日2时至6月21日12时 |
12月6日12时至12月21日12时 |
二稿评语查询 |
10天 |
6月30日12时前 |
12月31日12时前 |
终稿写作、提交 |
15天 |
7月1日12时至7月5日12时 |
次年1月1日12时至1月15日12时 |
论文成绩发布 |
25天 |
8月10日左右 |
次年2月10日左右 |
说明: 论文提纲未提交的学生,在初稿写作阶段须将提纲和初稿一并提交,视为继续进行论文写作;如在该阶段仍未提交任何稿件,视为放弃该批次论文写作。
五、成绩发布、查询
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学生可随时关注网上成绩发布通知。
1、毕业论文成绩 :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 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方可毕业。 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毕业论文作弊情况的处理: 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正在撰写者,终止论文写作;如为第一次写作者,半年内不允许申请二次写作;如为第二次写作者,取消写作资格;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已授予学位者,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4、二次论文写作的规定: 原则上,学院为本科层次学生提供两次毕业论文写作机会。学生在第一次毕业论文成绩公布后,如果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第二次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如果第一次毕业论文写作被认定为“作弊”,则毕业论文成绩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半年之内不允许申请二次写作,由此毕业时间延误由学生本人负责。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论文选题及论文指导教师,学生应根据重新分配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的时候选用最高成绩。提交毕业申请后,不得再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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