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身边的明“星”——2007网上人大评优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07年1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网上人大在读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网上人大组织的网上、网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二)参评“学习之星”条件
1、有很强的自主学习意识,学习成绩优异,平均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
2、有较为突出的学习事迹。
(三)参评“励志之星”条件
1、有很强的自主学习意识,学习成绩优良;
2、有非常突出的学习事迹,能够很大程度的激励大家的学习。
(三)参评“学生活动之星”条件
1、经常在线,在论坛、QQ群、lava部落里和同学们沟通联络、帮助解答同学们的疑问;
2、通过组织或者参加各种活动加强了同学们之间的联系;
3、作为班长、论坛版主或学生团体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为同学们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评选流程
(一)报名环节
1、报名办法
(1)教学服务中心根据本地学生情况,按照比例选拔出本地区的学习之星、励志之星和学生活动之星,并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到网上人大校园文化部,作为候选人参与学院级学习之星、励志之星和学生活动之星的评选;
(2)学生可自荐,或推荐他人,在与教学服务中心老师沟通后,将整理后的报名材料通过教学服务中心统一上报给网上人大校园文化部。
推荐比例:
学生总数在1000名以下的教学服务中心推荐3名;
学生总数在1000——5000的教学服务中心推荐3~6名;
学生总数5000以上的教学服务中心推荐3~9名;
注:所推荐的学生中至少包括学习之星、励志之星、学生活动之星各一名,但各不能超过本地区限定名额的三分之一。
2、报名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一份;
(2)500字以上的事迹介绍一份;
(3)照片一张(证件照、生活照均可);
(4)其他能反应学生优秀事迹的文件,比如:照片、音视频文件、媒体报道扫描件等(强烈建议提供,可以帮助参选学生在投票环节赢得更多支持);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
3、报名时间
12月1日——12月31日
(二)初选
网上人大校园文化部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都可以进入到下一个环节中去。
初选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三)宣传投票
1、经过初选之后,所有候选人资料将在专题网站中公布;
2、投票开始,教学服务中心可以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同学们也可以用各种方式为支持的选手拉票,最终按照候选人得票高低各选出前十名的学生当选为学院的学习之星、励志之星和学生活动之星。
3、宣传和拉票的渠道包括:网院论坛2007评优专版、同学QQ群、lava部落、cmrstudents@cmr.com.cn等;
4、选手们所获得的支持将被及时公布在参选信息中,表现为留言、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
5、投票自1月1日开始,到1月20日结束。
(四)结果统计及公布
投票结束之后,将统一公布统计结果。
(五)先进表彰
评选结束之后,将对全部获奖学生进行奖励,其中包括:
1、学院级学习之星、励志之星、学生活动之星将获得证书和奖品各一份;
2、各教学服务中心学习之星、励志之星、学生活动之星将获得证书和奖品各一份;
3、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积极的同学将获得奖品一份。
四、活动注意事项
1、各教学服务中心上报候选人时,不要超过规定的推荐比例,否则视为无效;
2、请教学服务中心推荐未参加过评选活动的学生,一来为更多的同学提供机会,二来也更加有利于候选人在投票环节赢得更多的票数,从而当选;
3、每个学生帐号限投十票,多投、少投均做无效票处理;
4、对于每名候选人,每个学生帐号都只能投票一次,多投无效;
五、奖励
1、所有获奖学生(包括所有教学服务中心选出的学习之星、励志之星、学生活动之星)的证书均由学院统一颁发;
2、学院级学习之星、励志之星、学生活动之星将获得重奖一份;
联系电话: 010-82500082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网上人大校园文化部
2007年12月1日
附: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