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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师讲学——经济法
吴宏伟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教师简介

吴宏伟,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竞争法、经济法总论、涉外经济法。主讲课程: 《经济法》、《竞争法》、《涉外经济法》等课程。主要著作:曾出版专著《竞争法有关问题研究》等;合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主编编写教材《中国经济法原理》;发表过论文《论行政垄断的成因及其消除》、《论竞争法的政策功能》等数十篇。还担任过获得国家八五重点优秀图书《经济法律百科全书》副主编。

《经济法》课程导学  ( 视频  音频

经济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所以它们历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并成为国家法律制度调整的直接对象。人类进入现代社会后,对于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社会经济关系,国家既不能依靠完全自由经济理论以及基于此而形成的市场调节手段,也不能依靠完全高度集中经济理论以及基于此而形成的国家调节手段来实施国家经济职能、规范社会经济秩序和协调社会各层次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行为。在传统法律部门不能完全胜任对现代社会经济关系调整任务的历史前提下,新型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便顺应时代潮流而诞生。

本“经济法”课程在介绍经济法产生与发展及其经济法产生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研讨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概念,经济法的本质及其特征,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制定及其实施的途径,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等问题,以便经济法研习者基本掌握经济法的来龙去脉,经济法的功能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为学习具体经济法律制度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本“经济法”课程还根据经济法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不同类型与主要表现,专章专节地设置了经济法主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其中包括经济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等内容;市场运行法律制度的内容,其中包括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经济合同法律制度、会计与审计法律制度等内容;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内容,其中包括财政金融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等内容。通过对这些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学习,不仅能使经济法研习者了解和掌握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更能使其深入理解经济法的理论与经济法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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