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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新教授基本资料
简历
王欣新 男 1952年5月26日北京出生 汉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教师 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学术研究方向: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法等广泛领域。
一、基本情况
个人经历:
1969年3月参加工作。
1969年至1979年,北京怀柔砖瓦厂工人。
1979年至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 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年至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 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6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教师。
在校讲授公司法、企业法、破产法、经济法等课程。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业考试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曾担任多年的中国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曾参加由原国家体改委主持的《企业破产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现为全国人大财经委主持的《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参加修改《合伙企业法》。2001年以中国破产法专家身份赴香港为广东国际信托公司破产案在香港高等法院提供专家意见。
通过中国证监会的独立董事培训。现任内蒙大地基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科研项目
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及本人地位: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参加《“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香港卷)》的科研工作,本人担任第四编主编。
成果形式为《“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香港卷)一书,本人写作7万字, 1997、6, 法律出版社。
2.承担司法部2003年度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破产程序研究》。本人为项目主持人。
3.北京市法学会2005年度二级课题:《消费者小额经济纠纷解决机制》。本人为项目主持人。
三、科研工作成果
王欣新教授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学杂志》、《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等报刊杂志发表大量学术论文,目前已有一百数十篇,出版书籍约四十部。
出版书籍主要有:
《破产法专题研究》、《破产法学》、《破产法》、《企业和公司法》、《企业股份制:中国规则》、《经济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教材,任主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调整》(国家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项目科研课题)、《“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香港卷)(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分主编)、《律师新业务》(主编)、《中国公司法与公司运行实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新编票据法实务全书》(主编)等。<<更多......
论文主要有:
《试论破产立法与国企失业职工救济制度》(政法论坛)、《确立市场经济的标志一一我国破产法的实施与完善》(国际贸易)、《试论破产案件中的保证责任问题》(法学家)、《别除权论》(法学家)、《郑百文事件法律评说》(证券日报)、《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法律评述》(法制日报)、《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人民法院报)、《试论母子公司法律关系》(金融时报)、《境外上市企业的竞业禁止问题》(金融时报)、《谈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统一与改革》(金融时报)、《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关连交易问题》(金融时报)、《境外上市企业的竞业禁止问题》(金融时报)、《试论破产法的调整机制与实施问题》(中国法学)、《横向经济联合企业的破产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司法独立是政治体制改革组成部分》(世界经济导报)、《收容审查制度应予废除》(中国法学)等,并在《人民法院报》、《金融时报》、《文化报》上发表破产法、资本经营方面系列研究文章与讲座。
律师业务方面:除担任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合资企业的法律顾问,承担大量诉讼、仲裁等业务外,曾承办大量的股票发行上市,上市与非上市公司的收购,企业的资产重组、产权交易,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终止等投资银行法律业务,并就破产问题向境内外法院、公司、企业及政府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承办的股票发行、上市、收购业务主要有:邯郸钢铁、国药股份、黄山旅游、云维股份、精密股份、青海山川、海南金盘、汇通水利、漳泽电力、西藏圣地、国能集团(收购)等三十余项。<<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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