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批次和0503批次本科层次的学历生补选课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 0409 批次和 0503 批次本科层次的学历生需要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本年度的统考时间为 2005 年 9 月。为了使同学们充分做好考前准备,以便顺利通过考试,目前学院已将统考课程全部纳入教学计划中(详见附件 1 ) ,并全力策划、制作统考课程,所有统考课程将于 5 月 30 日 在网上开通。为了使同学们及早学习统考课程,特安排补选课如下:

   一、补选课和选订教材时间

   补选课时间为: 2005 年 5 月 19 日中午 12 : 00 — 2005 年 5 月 26 日中午 12 : 00

   二、选课注意事项

   1 、选课之前必须保证个人帐户中储存有足够的学费和学分。

   2 、本次补选课建议同学们只选统考课程(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统考课程详见附件 2 )。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条件和学习时间选修部分统考课程或选修全部统考课程。

   3 、对于已经选修了教学计划中与统考课程对应课程的同学可通过替代或升级操作来选修统考课程。

   ( 1 )对于已经选修了《微积分》(上)或《微积分》(下)的同学可通过“替代”操作来选修《高等数学》。

   ( 2 )对于已经选修了《计算机基础》的同学可通过“替代”操作来选修《计算机应用基础》。

   ( 3 )对于已经选修了《大学语文》的同学可通过“升级”操作来选修 《大学语文(第二版)》。

   4 、对于统考课程除教育部会统一安排考试外,学院也会安排相应的课程考试。若同学们通过了教育部的统考,则可以办理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考。但本次补选的统考课程学院在今年 7 月份、 10 月份不组织考试,学院会在 2006 年 1 月份开始组织相应的课程考试。

   5 、所有参加统考的学生请及时选修 《网络教育大学英语统考辅导》,该课程是针对统考科目《大学英语( B )》而专门开设的辅导课程,不计学分,向全院学生免费开放。

   6 、符合“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免考规定(详见附件 2 )的学生不要选修统考课程。

   7 、 在选课期间内,学生可对新选的课程进行退选课操作或调整新选课程,选课期结束后不能退课。

   三、统考课程的教材信息及预订注意事项

   教育部对统考课程只规定了四种考试用书,没有对应的课程教材。为了更好地辅导学生学习并通过考试,学院又为统考课程安排了相应的课程教材。课程教材和考试用书的订购方法如下:

   1 、考试用书的订购方法:学生可以登录主页,在主页左侧学员通道中点击 教材直接订购 按钮进行订购。

   2 、课程教材的订购方法:课程教材安排在选课界面中进行订购,请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订购课程教材,另外在教材直接订购功能中也可以订购课程教材。学生可以登录主页,在主页左侧学员通道中点击 学生选课 按钮 , 在选课的同时选择所需的课程教材。

   3 、《网络教育大学英语统考辅导》课程不计学分,学院专门为该课程制作了光盘版教材。此光盘为付费光盘,可以在选课界面和直接订购界面进行订购。

   统考课程具体的教材信息如下:

课程名称 教学资料名称 教材性质 出版社 作者 单价(元)

教学资料订购方式

选课时订购 教材直接订购
高等数学 《微积分》 课程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赵树嫄 19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用书《高等数学》 考试用书 科学出版社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编 25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教材 清华大学出版社 耿国华 27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用书《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用书 清华大学出版社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编 36  
大学语文 ( 第二版 )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用书《大学语文》 课程教材 / 考试用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编 33
网络教育大学英语统考辅导 网络教育大学英语统考辅导 光盘版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10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用书《大学英语》 考试用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36 元 ( 教材 )+18 元 ( 磁带 )  

四、选课操作流程

  1. 登录 “网上人大”主页(网址:http://www.cmr.com.cn);
  2. 点击主页左上角 “学员通道”中的“学生选课”按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按确定进入选课界面;
  3. 在欲选的课程名称后打 √,(系统自动默认学生预订教材,若不订教材,则在教材栏点击“√”,取消打勾),按确定进入下一页;
  4. 核实所选课与所订教材无误,并选择领取教材的方式(领取教材共有两种方式:服务站领取和普通邮寄)后,再点击正式提交,系统会提示选课成功。
  5. 退选课:在选课期限内,学生可以从主页左上角 “学员通道”的“学生退选课”界面进入,对于新选的课程进行退选课操作或调整新选课程。

重要提示:

  1. 选课成功需要两次确认:一次确认选课,一次确认领取教材方式,两次确认完成后选课才能成功。
  2. 选课结束后请立即再次进入选课界面查询选课是否成功。

  五、教材领取方式

  1、选择“到服务站领取”的方式
  学生在网上选课的同时订购的课程教材,学院免邮寄费投递到各地教学服务站,学生到当地教学服务站领取。教材费从预交的教材费中扣减。

  2、选择“普通邮寄”的方式
  学生在提供真实准确的通信地址前提下,可选择“普通邮寄”的方式领取教材,教材费、邮寄费、包装费和挂号费将从预交的教材费中扣减。

   附件 1 2005年5月专业教学计划调整说明及修课办法

   为了配合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使我院学生能够在统考中取得好的成绩,顺利毕业,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统考课程情况对我院教学计划做出如下调整。

  一、教学计划调整说明

   为了能够保证我院开设的课程与统考课程顺利并轨,学院特对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如下课程做出调整。

  1. 在各专业专科段教学计划中(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公共基础课《微积分》(上)和《微积分》(下)两门课程将关闭,并由《高等数学》替代,《高等数学》课程为 10 学分。
  2. 在各专业专科段教学计划中,公共基础课《计算机基础》将由《计算机应用基础》替代,《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为 5 学分。
  3. 汉语言文学专业各层次教学计划中,增设公共选修课——《大学语文》;同时学院所开设《大学语文》课程升级为《大学语文》(第二版),旧版课程名称调整为《大学语文》(第一版)。
  4. 在本科段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调整为公共选修课,并在公共选修课中增设《计算机应用基础》(高起本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为公共基础课)。
  5. 在所有专业教学计划中增设公共选修课——《网络教育大学英语统考辅导》,该课程不计学分,向全院学生免费开放。

  二、统考课程修课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学籍批次为 200409 批次及以后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须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有关统考科目请查询学生手册中 《关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办法》 。我院教学计划课程与教育部统考科目对应如下:

我院课程

统考科目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 B )》
《大学语文》(第二版) 《大学语文( A )》及《大学语文( B )》
高起本《大学英语》(一)(二)(三); (《网络教育大学英语统考辅导》为考前辅导课程) 《大学英语( B )》
专升本《大学英语》(三); (《网络教育大学英语统考辅导》为考前辅导课程) 《大学英语( B )》

   参加统考的学生,如不符合教育部免考条件,需在学习期限内参加并通过教育部统考科目,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在我院教学计划中,开设了与统考科目相对应的课程供学生选课学习,并在课程交流园地中开设统考辅导专栏。学生取得教育部统考课程合格证,可以办理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考;但通过我院课程考试,不能办理教育部统考科目的免考。根据学院发布的《关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办法》精神,符合教育部统考科目免考条件的学生,可以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修,非统考生不办理课程免修。

  三、教学计划调整后的修课办法

   对于教学计划的调整,为了保证课程的连续性,顺利做好新旧教学计划的过渡,不影响学生选课和学习,特针对 2005 年 3 月以前入学的学生制定相应的修课办法。

   1 .《微积分》(上)、(下)修课办法

   《微积分》(上)、(下)从 2005 年 5 月开始对两门课程均未选修的学生关闭,对已选修其中至少一门课程的学生继续开放;同时,其替代课程《高等数学》对所有学生开放。《微积分》(上)、(下)两门课程均未选修的学生将不能再选修这些课程,须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选修《高等数学》;已选修《微积分》(上)、(下)其中一门课程的学生可以在 2005 年 7 月选课截止前进行最后一次选课,选修剩余的一门《微积分》课程,也可以改选《高等数学》。《微积分》(上)、(下)课程考试将连续安排到 2006 年 7 月, 2006 年 7 月课程考试结束后,这两门课程将正式关闭。已选修这两门课程的学生可继续学习至 2006 年 7 月,在正式关闭之前这两门课程的网上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微积分》(上)、(下)课程关闭后,对于已选修并正在学习的学生执行以下修课管理办法:

    (1)已选修《微积分》(上)、(下),且考试次数未满三次的学生,在课程关闭前可继续学习,并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改修《高等数学》。如《微积分》(上)(下)考试次数未满三次且两门课程均通过的学生,也可以改学《高等数学》课程,不用参加《高等数学》课程考试,课程成绩取《微积分》(上)(下)的平均成绩。

    (2)在《微积分》(上)、(下)课程关闭后,三次考试均未通过《微积分》(上)或《微积分》(下)的学生,须改修《高等数学》;同时,需补缴《高等数学》( 10 学分)与已缴纳《微积分》(上)或《微积分》(下)的学费差额。

    (3)由于《微积分》(下)是《微积分》(上)的延伸课程,所以如果学生在改修《高等数学》课程时,已通过《微积分》(下)课程考试而未通过《微积分》(上)课程考试,则可以申请办理《高等数学》课程免考,课程成绩栏计为“免考”。如果学生未选修《微积分》(上),则在办理“免考”时,需补缴《微积分》(上)的学费。

    (4)学生在改修《高等数学》时,如通过《微积分》(上)课程考试而未通过或未选修《微积分》(下),则原取得的《微积分》(上)课程学分保留。 未选修《微积分》(下)的学生,需补缴《高等数学》与已缴纳《微积分》(上)或《微积分》(下)的学费差额 。 在取得《高等数学》成绩后将按照《高等数学》学分和成绩计入毕业成绩,则不再计算《微积分》课程学分。

    (5)对于改修《高等数学》的学生,均提供三次考试机会,三次考试不过须重修。

   2 .《计算机基础》修课办法

  《计算机基础》课程从 2005 年 5 月开始对未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关闭,对已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继续开放;同时,其替代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对所有学生开放。未选修《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学生将不能再选修此课。《计算机基础》课程考试将连续安排到 2006 年 4 月, 2006 年 4 月课程考试结束后,该门课程将正式关闭。已选修此课程的学生可继续学习至 2006 年 4 月,在该课程正式关闭之前网上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在《计算机基础》课程关闭之日前,已选修《计算机基础》且考试次数未满三次的学生,可继续学习《计算机基础》,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改修《计算机应用基础》,参加《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课程考试,不算重修,不必缴纳学费,学分和学费自动转移至《计算机应用基础》。但《计算机基础》课程的作业成绩不得带入《计算机应用基础》,且考试次数连续计算,累计不得超过三次。三次考试均未通过《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学生,须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

   3 .《大学语文》修课办法

  从 2005 年 5 月开始,《大学语文》课程将升级至《大学语文》(第二版), 旧版课程名称调整为《大学语文》(第一版)。《大学语文》(第一版)课程从 2005 年 4 月开始对未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关闭 ,对已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继续开放;同时,新版课程《大学语文》(第二版)对所有学生开放 。《大学语文》(第一版)课程考试将连续安排到 2006 年 4 月, 2006 年 4 月课程考试结束后,该门课程将正式关闭。已选修此课程的学生可继续学习至 2006 年 4 月, 在该课程正式关闭之前网上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

  有关网络课程版本升级后的修课办法,请参见学生手册中《关于网络课程版本升级后的修课办法》。

   4 .《计算机应用》修课办法

  从 2005 年 5 月开始,《计算机应用》课程将调整为本科段的公共选修课,对于按原教学计划选修了《计算机应用》课程并取得学分的学生,仍按照公共基础课学分计入毕业成绩;对于未选修《计算机应用》或已选修但三次考试均未通过的学生,可继续选修该门课程,也可改选其它课程以修满选修课学分,不影响学生毕业;对于 200409 及以前批次的学生,可以按照调整前的教学计划,办理原公共基础课《计算机应用》的免修或免考。

   附件 2 关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 2004 年 3 月 1 日以后(含 3 月 1 日)注册入学的普通高校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实行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考,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一、考试对象

   我院学籍批次为 200409 批次及以后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都要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按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确定:

   1 、我院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 (B)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高中起点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 (B)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 (A) 》。

   高中起点本科法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 (B)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 (B) 》。

   高中起点本科其它专业的统考科目除《大学英语 (B) 》、《计算机应用基础》外,再任选《高等数学 (B) 》或《大学语文 (B) 》进行统考。

   三、考试时间

   统考暂定每年组织两次,考试时间在 3 月和 9 月。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可多次参加考试,每次参考门次由学生自定。

   四、报名与考试

   1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各服务站进行报名。

   2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凭规定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违纪处理

   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 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六、考籍及成绩管理

   1、教育部网考办为参加统考的学生建立考籍档案。考籍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成绩、有关考试期间的处分记载等。

   2、考试成绩由教育部网考办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布。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学生公布成绩,学生也可以登录全国统考信息系统查询成绩。

   七、关于免考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 、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CET ) 4 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 )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B) 》;

   4 、入学注册时年龄 40 周岁的非英语专业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B) 》;

   5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B) 》;

   6 、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可持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属教学服务站提出免考申请,并填写免考申请表。相应证件的原件由教学服务站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

   八、统考科目的免修、代修

   教育部统考课程考试大纲及相关教学资料全部发布后,我院将对现有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参加统考的学生如符合以上第七条 1 — 3 款的免考条件,可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修;如符合以上第七条 4 — 5 款的免考条件,可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层次《大学英语》课程的代修。

   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

  1. 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等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2. 下表所列少数民族自治州、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

少数民族自治州

 

省(区) 名称 人民政府所在地 成立日期
吉林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延吉 1952.09.03
湖南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吉首 1957.09.20
湖北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恩施 1983.12.01

少数民族自治县

省(区) 名称 人民政府所在地 成立日期
黑龙江省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泰康 1956.12.05
辽宁省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大城子 1958.04.0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阜新 1958.04.07
新宾满族自治县 新宾 1985.06.07
岫 岩满族自治县 岫 岩 1985.06.11
清原满族自治县 清原 1990.06.06
本溪满族自治县 小市 1990.06.08
桓仁满族自治县 桓仁 1990.06.10
宽甸满族自治县 宽甸 1990.06.12
吉林省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前郭 1956.09.0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长白 1958.09.15
伊通满族自治县 伊通 1989.08.30
河北省 孟村回族自治县 孟村 1955.11.30
大厂回族自治县 大厂 1955.12.07
青龙满族自治县 青龙 1987.05.10
丰宁满族自治县 大阁 1987.05.15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围场 1990.06.12
宽城满族自治县 宽城 1990.06.16

少数民族自治县(续)

省(区) 名称 人民政府所在地 成立日期
湖北省 通道侗族自治县 双江 1954.05.07
江华瑶族自治县 沱江 1955.11.25
城步苗族自治县 儒林 1956.11.30
新晃侗族自治县 新晃 1956.12.05
芷江侗族自治县 芷江 1987.09.24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渠阳 1987.09.27
麻阳苗族自治县 高村 1990.04.01
海南省 乐东黎族自治县 抱由 1987.12.2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营根 1987.12.2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保城 1987.12.30
昌江黎族自治县 石碌 1987.12.30
白沙黎族自治县 牙叉 1987.12.30
陵水黎族自治县 陵城 1987.12.30
湖北省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龙舟坪 1984.12.08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五峰 1984.12.12
广东省 连南瑶族自治县 三江 1953.01.2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吉田 1953.01.25
乳源瑶族自治县 乳城 1963.10.01
浙江省 景宁 畲族自治县 鹤溪 198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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