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二学期选课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为确保各位同学都能在选课期限内及时准确地选课,现就本学期选课安排通知如下,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并及时选课。
一、选课、选教材时间
本学期选课、选教材时间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 2004年7月14日中午12:00——2004年8月6日中午12:00 ;
第二阶段 : 2004年8月7日中午12:00——2004年9月15日中午12:00。
在第一阶段选课的同学可在 8月底—9月初领取教材,在第二阶段选课的同学可在10月中旬领取教材,希望同学们尽可能在第一阶段选课,以便及时领取教材。
二、选课注意事项
- 新生必须在交费确认和学籍注册后才能进行选课操作。
- 在第一或第二阶段选课期间内,学生对新选的课程可进行退选课操作或调整新选课程,但是不可跨阶段退选课,即第一阶段的选课不能在第二阶段退课。
- 首次选课时必须选修《网络学习指南》这门课程。学院开设这门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网络学习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今后的网络学习打下基础。该门课程不计学分,不收学费。课程考核采取客观题网上提交的方式,正确率达到 80%为考核合格,学生可反复提交答案直至考核合格。学生必须在第一次课程考试预约前通过该门课程考核,否则不能进行预约考试。
- 学生选课时,应注意参考《课程考试计划》(附件一),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本次所选课程,最早可参加 2005年1月的课程考试。另外,同学们 在选课界面上也可看到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最好选修满足 4个月学习期限即可参加考试的课程。例如:2004年9月入学的学生,最好选修2005年1月、4月即可考试的课程。
- 选课前请务必确定自己是否有符合免修、代修的课程。 对于准备办理免修、代修的课程最好不要选课。单科选修生、专业进修生、课程进修生不予办理免修。
- 专业进修生须一次性选课,并参照专业进修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自主决定是否选修先修课,并决定是否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参加先修课的学习,可以不参加考试,但需要缴纳学费。先修课与取得专业进修结业证书无必然联系,其教学方式与其它课程相同。
三、选课操作流程(详见 “网上选课流程图”)
- 登录 “网上人大”主页(网址:http://www.cmr.com.cn);
- 点击主页左上角 “学员通道”中的“学生选课”按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按确定进入选课界面;
- 在欲选的课程名称后打 √,(系统自动默认学生预订教材,若不订教材,则在教材栏点击“√”,取消打勾),按确定进入下一页;
- 核实所选课与所订教材无误,并选择领取教材的方式(领取教材共有两种方式:服务站领取和普通邮寄)后,再点击正式提交,系统会提示选课成功。
- 退选课:在选课期限内,学生可以从主页左上角 “学员通道”的“学生退选课”界面进入,对于新选的课程进行退选课操作或调整新选课程。
重要提示:
- 选课成功需要两次确认:一次确认选课,一次确认领取教材方式,两次确认完成后选课才能成功。
- 选课结束后请立即再次进入选课界面查询选课是否成功。
四、教材领取方式
- 选择 “到服务站领取”的方式
学生在网上选课的同时订购的课程教材,学院免邮寄费投递到各地教学服务站,学生到当地教学服务站领取。教材费从预交的教材费中扣减。 - 选择 “普通邮寄”的方式
学生在提供真实准确的通信地址前提下,可选择“普通邮寄”的方式领取教材,教材费、邮寄费、包装费和挂号费将从预交的教材费中扣减。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4年7月7日
附件一: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一、四月份考试计划表
1 | 政治经济学 | 40 | 证券投资学 |
2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41 | 计算机会计理论与实务 |
3 | 计算机基础 | 42 | 商务谈判 |
4 | 计算机应用 | 43 | 公共经济学 |
5 | 大学英语(一) | 44 |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
6 | 大学英语(二) | 45 | 实用心理学 |
7 | 大学英语(三) | 46 | 法理学 |
8 | 微积分(上) | 47 | 宪法学 |
9 | 微积分(下) | 48 | 民法学 |
10 | 基础会计学 | 49 | 刑法学 |
11 | 货币银行学 | 50 | 知识产权法 |
12 |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 51 | 中国古代文学史(三) |
13 | 财务会计学 | 52 | 中国法制史 |
14 | 财务管理学 | 53 | 刑事诉讼法 |
15 | 统计学 | 54 | 民事诉讼法 |
16 | 经济法概论 | 55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17 | 银行信贷管理学 | 56 | 税法 |
18 | 国际金融 | 57 | 海商法 |
19 | 企业管理概论 | 58 | 婚姻家庭法 |
20 | 公共关系学 | 59 | 环境资源法 |
21 | 国际贸易实务 | 60 |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
22 | 贸易经济学 | 61 | 司法制度概述 |
23 | 高级会计学 | 62 | 国际经济法 |
24 | 管理学原理 | 63 | 国际私法 |
25 | 财政学 | 64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 ( 一 ) |
26 | 保险学原理 | 65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 ( 二 ) |
27 | 促销管理 | 66 |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读 |
28 | 国际市场营销学 | 67 | 外国文学作品选读 |
29 | 企业经营战略概论 | 68 | 应用写作 |
30 | 经贸知识英语 | 69 | 新时期文学思潮 |
31 | 涉外经济法 | 70 | 民间文学概论 |
32 | 公共政策导论 | 71 | 美学概论 |
33 | 组织行为学 | 72 | 文艺心理学 |
34 | 公共管理法律基础 | 73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35 | 电子商务 | 74 | 中国文学理论史 |
36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75 | 外国文学史 |
37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76 | 公共关系学 |
38 | 线性代数 | 77 | 汉字与文化 |
39 | 社会学概论 | ||
注:考试计划表中没有的课程为未开通课程,不可选修。 |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七、十月份考试计划表
1 | 政治经济学 | 38 | 公关社交礼仪 |
2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39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计算机基础 | 40 | 大学语文 |
4 | 计算机应用 | 41 | 逻辑学 |
5 | 大学英语(一) | 42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
6 | 大学英语(二) | 43 | 外贸函电 |
7 | 大学英语(三) | 44 | 税收筹划 |
8 | 微积分(上) | 45 | 国际经济学 |
9 | 微积分(下) | 46 | 物流管理 |
10 | 基础会计学 | 47 | 法理学 |
11 | 货币银行学 | 48 | 宪法学 |
12 | 成本会计学 | 49 | 民法学 |
13 | 管理会计 | 50 | 刑法学 |
14 | 中国税制 | 51 | 经济法 |
15 | 西方经济学 | 52 | 合同法 |
16 |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 53 | 国际法 |
17 | 市场营销学 | 54 | 企业和公司法 |
18 | 市场调查与预测 | 55 | 保险法 |
19 | 消费者心理与行为 | 56 | 票据法 |
20 | 生产与作业管理 | 57 | 破产法 |
21 | 国际贸易理论 | 58 | 金融法 |
22 | 税收管理 | 59 | 竞争法 |
23 | 政府预算 | 60 | 法律文书写作 |
24 | 资产评估 | 61 | 古代汉语 |
25 | 审计学 | 62 | 现代汉语 |
26 | 财务分析 | 63 | 文学概论 |
27 | 金融市场学 | 64 | 语言学概论 |
28 | 国际结算 | 65 |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
29 | 现代广告学 | 66 |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
30 | 质量管理学 | 67 | 西方文论 |
31 | 外贸英语写作 | 68 | 新闻与传媒概论 |
32 | 国际运输与保险 | 69 | 电视剧批评与欣赏 |
33 | 国际税收 | 70 | 唐诗、宋词研究 |
34 | 纳税检查 | 71 | 影视文学 |
35 | 现代政治学 | 72 | 继承法 |
36 | 行政领导学 | 73 | 公关语言学 |
37 | 西方政治制度 | ||
注:考试计划表中没有的课程为未开通课程,不可选修。 |
附件二:
课程免修、代修管理办法
学生在进入本学院学习以前取得的有关课程成绩,符合以下要求,经批准可以办理课程免修。
- 允许学生免修的课程,只限于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其它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 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学生提供的免修课程成绩只能是进入本院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绩,或大专以上毕业生参加本院学习前,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绩(不含英语)。
-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或在我院学习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专科段的大学英语(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学英语(三)。
- 申请免修课程的成绩自成绩取得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指学生进入我院时,该门课程的成绩取得还不超过五年)。
- 课程免修只限于相同层次的课程。即专科成绩单只能申请免修专科层次的课程,本科成绩 单可以申请免修本科层次的课程。
三、关于代修
- 入学时年龄在 28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不修大学英语(一)、(二)、(三),但必须通过改选其它课程修满学分。
- 申请代修办理的时间不受免修办理时间的限制。
- 如果办理了代修且毕业后两年内未通过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如果办理了代修且毕业后两年内又通过了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则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四、对于未选修的课程办理免、代修不扣除该门课程的费用;对于已选修的课程也可办理免、代修,但该门课程已经交纳的学分费用和已经选取的教材费,由学生本人负担,不予退还。
五、 免修课程的学分计算
申请免修的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不管原课程学分多少,申请免修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六、 免修的课程不记原考试分数,该门课程的成绩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本科学生的免修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课程总平均成绩。
七、 学生申请课程免修,由本人填写课程免修审批表,并提供原校的正式成绩单,如证明是影印件,需加盖原校印章或保存原件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学生提供的成绩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如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与成绩单记录的课程不符,不予办理课程免修。
八、 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课程的有关证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已经毕业者,将宣布毕业证书作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九、 学生申请课程免修, 必须在入学后第二学期选课开始前一次性办理, 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
十、 对符合上述第三条第 4 款并已经办理了代修手续的学生,若在学习期间又取得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批后,可以办理 专科段的大学英语(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学英语(三)的免修手续;若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可以申请学位。
十一、对于已经选修了大学英语的学生,如在修课期间,通过了北京市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课程成绩记为免考。该门课程已经交纳的学分费用和已经选取的教材费,由学生本人负担,不予退还。免考的具体办理手续将在每年的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成绩公布后,集中办理。
十二、本校毕业生(指中国人民大学的各类毕业生)课程免修办法
1、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50%(只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不能办理免修)。
2 、人大网院的专科生毕业后又报读学院的专升本(跨专业),对于专升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跨专业先修课,也可以办理免修。
3 、人大网院的毕业生毕业后又重新报读学院的学历教育,对于原来在读期间已参加了学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且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学生, 只要成绩符合 5年有效期,仍可办理大学英语(一)(二)(三)的免修;如果成绩取得时间已超过5年有效期限则不能办理免修。另外,对于已升级的课程,不允许以低版本课程的成绩来办理高版本课程的免修。
附:部分免修课程的对照说明
一、参加自学考试 高等数学(一) 的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微积分(上)、微积分(下) 。
二、参加自学考试 计算机应用基础 的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计算机基础 。
三、参加自学考试 政治经济学 的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政治经济学 。
四、参加自学考试 毛泽东思想概论 的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毛泽东思想概论 。
五、参加自学考试 管理信息系统 的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计算机应用 。
六、取得国家 大学英语四级 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或取得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 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或在我院学习期间参加我院 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的 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大学英语(一)、(二)、(三) 。
七、取得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证书,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计算机基础 。
八、取得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证书,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计算机应用 和 计算机基础 。
九、专升本的学生,如果原专业为 计算机专业 ,且取得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计算机应用 。
十、专升本的学生,如果原专业为 英语专业 ,且取得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大学英语(三) 。
十一、上述成绩或证书自取得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 2004年9月入学的新生,必须是在1999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上述成绩或证书,方符合免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