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关于 11月份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网考办已安排好了考场,同学们从即日起即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上有详细的考试安排和考试注意事项)。准考证的领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1 .同学们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以通过登录 http://server1.cdexam.cn/Student/ (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输入自己的学生证号和身份证号,下载考生个人准考证。

  2 .到所属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如代领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到所属教学服务中心领取统考准考证。具体领取事宜可以事先联系当地教学服务中心。

  只有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所以请大家及时领取准考证,以便顺利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附-考生须知。

  请参加此次统考的学生,好好复习,并预祝同学们考出好成绩!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2006年11月2日

  

  1. 考生须知
  2. 关于 2006年11月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生两证不全问题处理方法”的变动通知

考 生 须 知

本人参加考试,承认已完整阅读《考生须知》各项内容,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

  1 .考试开始前 20 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入场,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备查。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只能携带黑 ( 蓝 ) 色墨水笔或圆珠笔、 2B 铅笔和橡皮 等必要文具进入考室,不得携带书籍及其他工具进入考室;已带入考室者,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对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且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考桌上,不服从者按作弊处理。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卷。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 含机 ( 网 ) 考 ) 。考生在开考 30 分钟后方可交卷 ( 含机 ( 网 ) 考 ) ,交卷考生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不得再返回考室续考。

  4 .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页数,检查有无缺损、错印、字迹不清等情况,若发现试卷错误应举手向监考教师报告,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考生参加机(网)考时,如果遇到服务器、考试机等故障,无法正常考试,应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不按要求填写的试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6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收卷后,考生退离考室,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室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室。

  7 .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成绩无效;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停考 1-3 年;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取消其统考资格。考试结束后,将在 " 中国远程教育网 " 上公布违纪、作弊考生的姓名。

  8 .统考考试纪律举报电子邮箱: jubao@crtvu.edu.cn 。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电函 [2006]53 号

关于 2006年11月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

“考生两证不全问题处理方法”的变动通知

  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 2006年3月、 6月两次统考在考务环节中反映的“考生两证不全问题处理方法”所存在的问题,网考办对该处理方法进行了相应的变动,变动说明如下:

  一、关于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和士兵证;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凭 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 外籍考生可凭护照参加考试。 )和准考证进入考室。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室。

  二、关于考生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信息错误,例如准考证照片错误、准考证基本信息与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符,考前由考生签署《准考证勘误申明》,并注明错误原因,经考点副主考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后准许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三、关于考生准考证勘误信息处理

  考务单位将各考点汇总上报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准考证勘误申明汇总表(省级电大)》( Excel 文件)整理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网考办,网考办统一将“准考证勘误申明汇总表”移交相关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及广播电视大学,由各相关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和广播电视大学进行核对并登录中国远程教育网( www.cdce.cn )完成修改。

  请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尽快通知学习中心和考生 , 请考生尽快备齐证件 , 考试时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