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09届毕业生毕业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为了妥善完成学院毕业生( 200509 届 )的毕业申请与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条件

  1. 符合毕业申请学生:学籍为 200103 级、 200109 级、 200203 级、 200209 级 、 200303 、 200309 级 在读学历生 。
  2. 本科生(高升本、专升本、本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 1 ) 高升本的学生在 4---7 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 160 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 2 ) 专升本、本科二学历的学生在2—5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80学分(其中法学跨专业专升本和法学跨专业本科二学历均为100学分
  3. 专科生(高升专、专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在 2---5 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 80 学分。
  4. 对于高升本的学生,若在 2--5 年内已修满本专业 专科段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规定学分 ( 80 学分),可申请专科毕业。 毕业后欲继续攻读本科,须重新报名并参加入学测试。若中途申请专科毕业后又在当年报读我院的专升本,对其原来选修的本科段课程特做如下规定:
    ( 1 )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尚未取得成绩,则不允许带入专升本阶段。
    ( 2 )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已取得成绩,并符合所报读的专升本的专业教学计划,可直接获得承认。
    ( 3 )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已取得成绩,但不符合所报读的专升本的专业教学计划,可开具单科学习成绩证明。

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2. 论文成绩在 “ 良好 ” 以上(含良好);
  3. 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4.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5. 学生无 “ 记过 ” 以上(含 “ 记过 ” )处分。

1总平均成绩 = 所有课程成绩总和 / 课程门数(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2 :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三、毕业申请与办理流程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须在 2005 年 8 月 18 日中午 12 : 00 — 2005 年 8 月 28 日中午 12 : 00 之前 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首先点击 CMR 主页左上角的“学员通道”中的“毕业申请”,键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系统自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并显示审查结果。现以符合毕业和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来详细说明毕业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成功的学生须在 2005 年 8 月 28 日中午 12 : 00 之前服务中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一式两份,并交 2 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4 张 ,其中 2 张照片直接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上。
    毕业生照片将送达北京市教委指定的专门图像采集单位进行图像采集工作,学生需要交纳图像采集费8元。
  2. 学院将于 2005 年 9 月底 -10 月初左右 发放毕业证书,并完成学生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

特别说明:

由于需要上报国家教委电子注册,因此未能按照本通知前往服务中心办理书面申请手续并提交照片的学生毕业申请将自动顺延到下届( 200603 届)毕业审核,本届无法受理。

请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尽快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并携带照片前往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格!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2005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