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值得研究的广泛性

2006年09月12日 中国教育报

 

  ■宏观管理与区域统筹应更加注重区域均衡;

  ■高教多样化发展需要一定程度的广泛性;

  ■应兼顾已有高等学校功能提升与新设高等学校功能实现两方面。

  
   二十世纪末以来,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到快速发展的轨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升迅猛。从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来看,这一阶段既有机构的多样性问题,又有布局的广泛性问题,需要二者相互协调补充发展。但是,一些地方在统筹发展高等教育的时候认识到了前者的重要性却还未认识到后者。近年来,教育部领导多次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支持欠发达地区的高教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有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和广泛性的支撑和保证。

  一、高等教育的多样性伴随着一定程度的广泛性

  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已经并将继续促进其多样化进程。目前,那些已经进入大众化或普及化高等教育阶段的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形成了一套由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机构组成的高等教育体系,并呈现出以下几个共同的趋势:第一,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制度及院校类型趋于多样化;第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模式与特色;第三,各类学校之间呈现互补关系,彼此不可替代。

  在高等教育机构多样化过程中,传统大学将不能再承担高等教育的所有职能,在传统大学之外派生出了新的办学形式。而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多样性的重要实现路径,高等学校在地域分布上的广泛性的重要意义也体现了出来。

  美国在经济发展和实现大众化的过程中,州立大学和社区学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社区学院几乎遍及全美各社区,按人口密度分布设立。随着赠地学院、州立大学和社区学院的兴起,美国高等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办学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上世纪六十年代,英国高等教育发展很快,各地相继成立了十余所新大学和三十多所多科技术学院。新建大学全都设在中小城市的郊区。德国《基本法》规定,各个地区的居民具有享受相同生活条件的权利,主张教育机会均等,因此各州高等学校的发展比较均衡,甚至对新建筑物以及一定额度以上的设备投资都由联邦和州各承担 50% 的费用;法国高等教育实行中央集权制,管辖范围按学区划分, 1968 年以前一个学区只准设一所大学,之后开始改变和扩充;二战后,日本在“一县一大学”的名义下,在没有帝国大学的 39 个县重新组建了新的国立大学。

  二、经济历史环境的原因导致了我国高教广泛性的缺失

  我国高等学校传统上是面向大区设置的,存在着按省分布不均的状况。在建国后至 1992 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期,华北地区高校以北京居多,东北地区高校以辽宁居多,华东地区高校以江苏居多,中南地区高校以湖北居多,西南地区高校以四川居多,西北地区高校以陕西居多。此时期可称为高等学校布局的“计划配置期”。

  在 1993 年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特别是从 1999 年高校扩招后大部分省市的普通高校数量都有了明显的增长,其中广东、山东、浙江、河北、河南、湖南、安徽、四川的高校增量较多。但总体上东部地区高校多、西部地区高校少的不平衡格局没有彻底转变。

  1993 年后的高等学校布局调整总体上可称之为“市场扩张期”,产生和发展了一些新的办学形式,如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等学校分校和大学城等。但这些新的办学形式,或依附于已有大学、或瞄向于好的区域、或建立于大的城市,对学校布局的广泛性缺乏有针对性的措施。虽然其结果是促进了全国大部分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使全国高等学校布局不平衡有一定的改进,但却没有根本改变部分西部地区与全国的不平衡状况。为此,国家实行了教育对口支持策略,向西部每省重点支持一所高等学校的发展,并在过去的 5 年内使用了十多亿元的国债专项资金支持西部高校建设。

  高职高专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相关。普通高职高专学校数前几位的省是江苏、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后几位的省区是西藏、青海、宁夏、海南;民办普通高校前几位的省市是广东、山东、江苏、上海、陕西,后几位的省市区是西藏、青海、甘肃、内蒙古、贵州、天津;独立学院前几位的省是湖北、江苏、辽宁、浙江、河北、广东、湖南,后几位的省市区是内蒙古、西藏、海南、宁夏、青海。大学城的建设,一般也是选择东部环境好 ( 如珠海 ) 或原本大学就相对集中的周边地区 ( 如北京、上海、杭州 ) ;高等学校分校一般也选择建设在东部环境好的地区 ( 如广东、山东 ) ;大部分独立学院依规定按属地化原则办理,即与母体大学同地。

  此外,还有高等学校在中心城市的集中。据笔者 2005 年的统计,在全国近 700 所普通本科院校中,北京市集中了 8% 、四个直辖市共集中了 18% 、高校数量较多的前十个城市共集中了 35% 、高校数量较多的前二十个城市共集中了 51% 、三十一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共集中了 60% 的学校。而另据统计, 2003 年我国共有城市 660 座,其中地级市 300 余个,由此可对照出高等学校在城市间也是不很平衡的。这种不平衡现象在西部地区更为明显,如青海、宁夏的普通本科高校全部集中在省会城市。高等学校在中心城市的集中设置使毕业生的就业流向集中加剧。

  三、高等教育广泛性有利于高教的均衡发展

  高等教育的统筹发展应兼顾已有高等学校功能的提升与新设高等学校功能的实现两方面的考虑。

  第一,以现实高校布局为基础合理规划学校定位。在北京、上海等高校密集地发展面向全国的,以一流研究型大学为龙头的科技创新“高原”,关键是上层次、求创新;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各选一个高校集中城市,继续发展以面向区域服务为主的,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龙头的高校创新基地,关键是上水平、创特色;在各省省会城市及其重要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为全省服务的,以教学科研型大学为龙头的科技辐射中心,关键是多学科、重质量;其他高等学校关键是要突出教学特色和为地方服务。

  第二,新设高校要严格标准,注意完善布局结构。在没有普通本科院校的地级市及人口超过一定数量的其他城市设立以本科教学型学院为龙头的知识服务站 ( 或建立省级多校园高等学校联盟 ) 时,要与地方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城市的服务和辐射功能。高校密集城市原则上不再新设高校,而主要是提升已有高校的办学水平和优化办学结构。

  第三,放弃高等学校规模经济的发展模式。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需要重新审视学校的规模经济模式。因为效益不能仅仅体现在规模大,大有时不容易创特色,小有时更“有效”。对很多大学来说,通过学校引来、留住和培养了人才,针对地方特色办学促进了地方的发展,这就是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