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教师

岳树民: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不宜过多提高

2010年,上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全国最高的,即每人每月425元,如果一家三口都没有收入,按照425元计算,1275元就是三口之家一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了。浙江省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全国最高的,即每月1310元,也就是说,这个数额可以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显而易见,即使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人数,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相对于城镇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都高出许多。这种情况于法理、于客观规律、于他国经验都有较大偏差。所以,当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没有提高的时候,不宜过分提高扣除标准。

岳树民认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只不过是在制定个人所得税法时一种人本主义的体现,若想通过调整它来实现过多的目标并不现实,可能会适得其反。如果要照顾中低收入者,应该从公共财政的角度多想办法。

岳树民把北京公交车票的改革视为照顾中低收入者最成功的例子。现在北京公交车票是4角钱,一天上下班只需8角,而原来一天需要2元,这样,每天省1.2元,按照20天工作日计算,一个月省24元。从数量上讲,公交车票降到4角钱与扣除标准提高500元对中低收入者来说少花的钱差不多,但是对于公平分配,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意义不一样。减税的25元钱,需要照顾的与不需要照顾的都减了,而且越是高收入者减得越多,而财政支出的24元公交补助,是真正补助给了那些坐公交车的低收入者,这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效果显著。

岳树民强调说,调节收入分配不是目标,提高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才是目标。与其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还不如对低收入者提供补助、救济,通过提高保障水平等政府转移性支出的安排更为实在。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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