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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热点追踪
讲座时间: 2004年6月19日、20日
讲座地点:深圳、珠海服务站
讲座主题:公司法修改热点追踪
主讲老师:王欣新
教师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硕士,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从 1986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工作,主要讲授《经济法》、《企业和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等课程。主要著作有:《破产法专题研究》、《破产法》、《企业股份制》等。
讲座提纲:
公司法论坛——兼论公司法的修改完善
我国的公司法自 1993年通过,1994年7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十年有余。公司法的修改已经列入立法规划,如果顺利的话,今年年底可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公司法的修改可能是相当大幅度的修改,涉及内容很多,而立法者和各界人士、学者的观点也不一。下面就公司法可能修改的一些内容作一介绍。
一、一人公司问题
1、现公司法的规定
2、实践中的问题
3、修改建议: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一人公司,一人限设一家,法定资本制
二、资本制度
1、现公司法的规定与实践中的问题
2、修改建议:1)授权资本制,折衷资本制(发行、缴纳)。倾向于缴纳折衷资本制。
对不同公司资本制的区别对待
2)降低最低注册资本额,如有限责任公司为3万元
3)规定允许以股权、债权投资,取消无形资产投资比例限额
另一方面,限定股东货币出资的比例(如30%)
三、完善股东权利的保护
1、设置股东代表诉讼权
2、累积投票权
3、临时股东会召集权等等
四、完善公司组织制度与法人治理机制
1、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灵活的组织制度,尊重股东自决权
2、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3、完善监事会及监督机制
4、完善董事等高管人员的诚信、忠实、注意义务
五、引入司法干预,解决公司僵局问题
六、放松股份转让限制
1、发起人转让(一年)
2、董事等高管人员转让限制(任职期内可以部分转让)
3、放宽收购公司股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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