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09届学历生结业(肄业)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为了妥善完成学院201009届学历生的结业和肄业申请与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业申请条件

  1.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课程(指已选修了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而且对于本科生已申请了毕业论文),并已取得了结业学分(距最低毕业学分10学分以内)。另外,对于学籍批次为200409批次及以后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200309学籍批次高升本学生和200509学籍批次专升本学生可以申请201009届结业。

 

二、肄业申请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已取得三十学分以上者,由学院发给肄业证书。 

 

三、申请与办理流程

  1. 1.符合结业或肄业条件的学生须在2010年8月11日9:00至8月23日中午12:00之前在网上提交申请。首先点击CMR主页左上角的“学员通道”中的“毕业申请”,键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系统自动进行结业或肄业资格审查,并显示审查结果。
  2. 网上提交申请成功的学生须在2010年8月23日中午12:00之前到服务中心, 交2寸彩色照片2张
    照片要求:淡蓝色背景、同底免冠、2吋的护照标准照片(48*33mm)。
  3. 结业生照片将送达北京市教委指定的专门图像采集单位进行图像采集工作,学生需要交纳图像采集费10元。肄业生不需要进行图像采集。

 

四、费用结算与证书发放

   1.肄业生本次审核完毕后会进行肄业生费用审核,肄业生退费将发放给当地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发放给肄业生。

   2. 结业生本次审核结业资格,不办理费用结算,学生可继续选课或订购教材。结业生费用会在结业后一年到期时结算(若结业生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毕业成功,则进行毕业生费用结算)。

   3.学院将于2010年10月下旬发放肄业证书和最终结业证书,并完成肄业生和最终结业生的费用结算。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