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09届毕业生毕业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为了妥善完成学院毕业生( 200709 届)的毕业申请与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条件

  1. 符合毕业申请学生:学籍批次为 200103 批次至 200509 批次在读学历生和 200609 、 200703 届的结业生。
  2. 本科生(高升本、专升本、本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 1 ) 高升本的学生在 4 — 7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 150 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 2 ) 专升本、本科二学历的学生在 2 — 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 80 学分(法学专升本跨专业、跨专业本科二学历的学生须修满 100 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 3 ) 200409 入学批次以后(含 200409 批次), 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要求修够 2 门专业选修课; 200603 入学批次以后(含 200603 批次), 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各专业要求修够 2 门专业选修课; 200409 入学批次以后(含 200409 批次), 高升本各专业要求修够 4 门专业选修课。
    ( 4 )本院专科毕业生如继续就读本专业的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应在 2 — 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 70 学分
    ( 5 ) 学籍批次为 200409 批次及以后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 专科生(高升专、专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 1 )在 2---5 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 80 学分
    ( 2 ) 200409 入学批次以后(含 200409 批次),各专业要求修满 2 门专业选修课。
  4. 对于高升本的学生,若在 2 — 5 年内已修完本专业 专科段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规定学分 ( 80 学分),可申请专科毕业。 毕业后欲继续攻读本科,须重新报名并参加入学测试。若中途申请专科毕业后又在当年报读我院的专升本,对其满足专科毕业条件后多选修的本科段课程特做如下规定:
    ( 1 )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尚未取得成绩,可申请带入专升本阶段继续学习。 但作业成绩不得带入 ,且课程考试次数连续计算,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 2 )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取得成绩,且符合所报读的专升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可申请将成绩直接带入专升本阶段。
    ( 3 )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已取得成绩,但不符合所报读的专升本的专业教学计划,可一次性开具单科成绩合格证 。

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 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
  2. 论文成绩在 “ 良好 ” 以上(含良好);
  3. 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4.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5. 学生无 “ 记过 ” 以上(含 “ 记过 ” )处分。

注 1 :总平均成绩 = 所有课程成绩总和 / 课程门数(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 和免考课程 成绩除外);

注 2 :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 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 ,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三、毕业申请与办理流程

  1. 1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须在 2007 年 8 月 17 日 9 : 00 至 8 月 31 日 中午 12 : 00 之前 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首先点击 CMR 主页左上角的“学员通道”中的“毕业申请”,键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系统自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并显示审查结果。现以符合毕业和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来详细说明毕业申请流程:  
     
  2. 网上提交 毕业申请成功 的学生须在 2007 年 8 月 31 日中午 12 : 00 之前 到服务中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 填写样式参考附件 ) 一式两份,并交 2 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4 张 ,其中 2 张照片直接贴在《毕业生登记表》。
    照片要求:淡蓝色背景、深色服装、 2 吋的护照标准照片( 48* 33mm )。
  3. 毕业生 照片将送达北京市教委指定的专门图像采集单位进行图像采集工作,学生需要 交纳图像采集费 12 元。
  4. 学院将于 2007 年 10 月下旬 左右发放毕业证书并完成学生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

四、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 层次: 请填写 高中起点专科、专科第二学历、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 高中起点本科
  2. 专业: 请填写 全称:财政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
    不要区分跨专业,即不要带“跨专业”字样,请严格按照专业名称填写。
  3. 入学时间:填写自己的 学籍批次 ,例如 2002 年 3 月或 2002 年 9 月;
  4. 毕业时间: 请填写 2007 年 7 月
  5. 证书编号: 服务中心老师协助填写
  6. 填表日期: 实际填写日期, 例如: 2007 年 8 月 17 日

附件 毕业生登记表封面填写样本 : 

  请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务必在 2007 年 8 月 31 日中午 12 : 00 之前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并携带照片和图像采集费前往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格!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2007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