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03批次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条件及申请时间的通知

同学们:

   大家好!

  本科毕业论文0803写作批次的写作申请系统将在2008年3月1日开通(申请及选题时间为2008年3月1日—3月15日),同学们可以通过主页左侧“毕业论文写作”进入毕业论文写作专题,点击“毕业论文写作”,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行写作申请及选题。

  为了帮助同学们顺利进行08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的申请,现对相关写作申请条件做如下解释说明,请即将申请0803批次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认真阅读学习,并在进行论文写作申请前完成论文写作需要的各项条件的准备。

  一.申请08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进行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适合范围:本科在籍的学历生。

  2.学分要求:

  1).法学专业的跨专业专升本和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88学分(含)以上,其他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68学分(含)以上(本院专科毕业生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的学生,需取得58学分(含)以上),即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2).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需取得126学分(含)以上即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3).已选学《毕业论文指导》课程。

  4).个人帐户预留6学分的毕业论文写作费用。

  二.不能进行论文写作的限制

  1. 非学历的学生不能进行论文写作。

  2.第一次论文写作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半年内不允许进行第二次写作。

  3.学生申请毕业则不能再进行论文写作。

  4.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只能进行二次论文写作。

  5.已到最长学习期限的学历生,不允许申请论文写作。

  特别提示:学院将在本批次试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初步确定在北京教学服务中心试行),具体办法将另行通知,请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的同学,随时关注网站的相关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0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