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条件的说明

同学们:

   大家好!

   为了帮助同学们顺利进行06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的申请,现对相关规定做如下解释说明,请即将申请0603批次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认真阅读学习,并在0603批次论文写作申请日(06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为2006年3月1日——3月15日)前完成论文写作需要的各项条件的准备。

   一、 申请06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 进行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适合范围:本科在籍学历生;
  2. 选课学分要求: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必须已经选学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要求的全部课程,选课学分包括免修课程学分(除毕业论文的6学分)。
  3. 取得学分的要求:
    (1) 法学专业的跨专业专升本和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 88 学分(含)以上,其他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 68 学分(含)以上,即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2) 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需取得 148 学分(含)以上即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4. 已选学《毕业论文指导课》;
  5. 个人帐户预留6学分的费用。

   二、 不能进行论文写作的限制

  1.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只能进行二次论文写作;
  2. 学生申请毕业则不能再进行论文写作;
  3. 第一次论文写作认定为作弊的学生,半年内不允许进行第二次写作;
  4. 非学历的学生不能进行论文写作。

   教学管理部
   200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