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4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的补充规定

 

  根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规定,04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目前同学们的整体学习进度以及部分同学的实际需要,学院研究决定适当调整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的条件。对于论文写作申请条件,根据学院的规定,明确如下:

  一、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必须已经选学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要求的全部课程。

  二、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对于课程学分的要求:

  法学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和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88学分(含)以上,其他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68学分(含)以上,即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需取得148学分(含)以上即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三、未修完的课程学分在申请毕业之前取得即可。

  四、本规定从04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开始执行。

  同学们在毕业论文写作申请以及毕业论文写作期间有任何问题请发信至论文管理信箱lunwen@cmr.com.cn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