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金融315高峰论坛举办 发布首份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

   3月15日,第四届(2017)金融315高峰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会上发布了国内首份全方位、多维度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白皮书。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与新华网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保险学院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联合举办。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球,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以及科技部原党组成员、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张景安,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副局长郑锋,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等嘉宾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在会上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白皮书。

  

 

  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各界专家学者、企业界代表等500余人参加论坛。

  吴晓球副校长致开幕词。他祝贺2017年金融315高峰论坛成功召开,对各位专家领导与会表示欢迎。他从专业角度阐述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三个核心内容,并强调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其一,中国人口众多,对金融的需求越来越大,让每位消费者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要求,因此,我国的金融体系应该给每个人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其核心意义与最高理念便是普惠金融;其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条款是透明度,由于中国整个金融体系的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即证券化和理财化的产品逐渐增多,这就要求金融产品要如实披露信息,而中国社会也正在从资本不足风险迈向资本不透明风险,因此,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趋重要;其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是金融隐私的保护。总之,做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将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为我们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魏紫川常务副总裁在致辞中表示,由于近年来互联网在金融业的应用日趋广泛,人民生活越来越多的与金融紧密相连,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尤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突出强调互联网金融的市场风险。据此可知,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当前金融行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同时,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仅有利于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而且对于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行业稳定,实现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新华网作为国家通讯社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未来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推广工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坚强的舆论支持。

  

 

  杨红灿局长在发言中表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民生息息相关。应从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消费者教育及引导金融消费等方面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前,工商总局通过建立失信企业备忘录并向商务部门、国土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实时推送数据的信用约束机制,对金融广告出现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2017年,工商管理局还将和有关部门合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准入和行为管理,对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进行批准或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线上线下对金融广告进行检测和监管;还要加强维权力度,12315互联网平台的运行使得消费者投诉更为简单,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金融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和消费者的风险甄别和防范意识。

  

 

  张景安会长在发言中强调,创新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是创新的得以进行的保障。现在的中国科技创新、特别是30年内的短平快的项目已经有了冲击诺贝尔奖的水平。数据表明中国创新的高潮已经来临,中国将引领世界,我们定能实现习总书记在2016年5月30日全国创新大会上提出的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中国梦,而这一切的实现都需要保护权益,保护创新开展的基础。

  

 

  随后,施禹之副主任主要围绕《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和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了主题发言。他指出,电子商务法立法总体的指导思想涉及三个方向:第一是促进发展,即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第二是规范秩序,即规范电子商务的主体、行为、交易等各个方面的秩序;第三是保障权益,即在兼顾保障消费者和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其他方面的权益的同时,特别强调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马绍刚副局长详细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他表示,实施办法在改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化水平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实施办法的制订和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费者保护意见的指导,也是对实践工作地总结,为人民银行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制度依据,在改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化水平等方面将发挥促进作用。

  

 

  郑锋副局长介绍了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经验。自去年以来,其推出了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建立证券货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在修订中的证券法、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等措施。郑锋副局长特别强调,如果不重视投资者管理,会导致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和所购买产品发生错配,甚至演变系统风险、系统性风险,因此强调买者有责的适当性制度,逐步树立理性投资的理念,对我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陈龙首席战略官作了《什么是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发言,他认为消费者保护应有四点:一、基于历史经验总结出符合金融本质的制度,否则,过分追求规避风险将于金融业有害;其二,应当区分技术对不同金融产品的不同效果,同时需要对金融产品的益处和风险做客观、公正的评估,这种评估应基于有统计意义的实证数据,而非仅仅是逻辑推理出的假说或者个案;第三、消费者保护中,“避害”固然重要,但是“趋利”也同样重要,要“趋利”就需要鼓励数字普惠金融以全面提升消费者福祉,避害则要精准定位金融风险点,严惩“害群之马”。最后,好的消费者保护要致力于熨平金融创新带来的社会情绪周期。

  

 

  杨东教授发布并介绍《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白皮书。该报告在收集各类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大数据量化分析,把互联网金融回归于金融的本质,促进资产融通、降低交易成本、发现市场价格等多种功能,结合理论与实践揭示了互联网金融的行业风险,以分析该行业的主要安全问题类型并寻根溯源以找到解决方法。该报告基于司法判例和典型案例,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使命,研究对象不仅有金融科技(FinTech)更有监管科技(RegTech)的利用,是国内首份全方位、多维度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另外,随后在每月度、每季度都会发布一次报告。

  

 

  在会后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杨东教授回顾了为形成互联网安全报告而进行的三年深入调查研究,报告建立在对企业、行业、消费者、法院诉讼和监督监管数据资料的详尽掌握上。基于三年的研究,他提请投资者消费者在线上金融活动中注意以下四点:首先,投资者应该找到大的相对权威的国有的投资平台购买有关产品;第二,应关注金融产品的财务报告,关注资金的流动和流向;第三,要注意保存相应电子凭证,如和销售人员的联系以及网络网址等可以接受认证的电子证据;第四,当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确认平台的违规经营情况。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惩戒委员会主任杨帆,京东金融副总裁马骥、北京和堂金服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总裁孟玉龙等也与会并发言。

  会议上,各企业代表签署了第二届《金融行业自律公约》。企业代表们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消费与安全和“金融科技驱动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题进行了圆桌对话,分别探讨了后监管时代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融消费者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纠纷创新解决机制,金融科技改变金融消费者保护形态和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与金融安全等议题。

  最后,大会发布了金融消费者的优秀案例,并表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2016年度)科技创新奖”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2016年度)优秀企业奖”两项大奖。

  本次高峰论坛以“安全、规范、责任”为主题,探讨了金融科技时代下的金融消费与安全问题,旨在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以扩大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金融消费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正确引导科学理性投资理财,弘扬倡导金融行业诚信经营理念。通过表彰优秀案例以树立行业典范,同时披露行业不良现象,激励金融企业完善经营机制,提高行业自律和企业服务水平,培育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据悉,金融315高峰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成为业内知名论坛和学校品牌论坛,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