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厅:明确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情况

2006年12月07日 杜雯雯 湖南教育

  本网讯为了帮助社会和广大中学生全面了解我省高等教育的情况,正确选择升学的学校,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公布我省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层次、类型、性质、学习形式、学制及其招生方式。

  通知明确我省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种。办学性质分为公办、民办和独立学院三种形式。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性质为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网络教育的办学性质目前只有公办一种形式。学习形式则分为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函授、电视、网络。

  通知指出,我省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对象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部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校招收参加全省统一的对口升学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学校根据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择优录取,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成人高校本、专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专科起点本科招生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其专科学历的考生。网络教育主要面向社会从业人员招收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员,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录取,专科起点本科招生对象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自学考试是一种开放性教育制度,其参考对象不受年龄和学历的限制。

  通知还明确了高等学历教育的学制,其中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学制一般为 4 年,个别专业为 5 年,高职(专科)学制一般为 3 年,个别为 2 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习年限为 5 年。成人高等教育中,高中起点专科学习形式为脱产的学习年限不少于两年;学习形式为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的学习年限不少于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习形式为脱产的学习年限为四年,学习形式为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的学习年限不少于五年。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形式为脱产的学习年限不少于两年;学习形式为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的学习年限不少于两年半。网络教育实行学分制,修业年限由学校规定,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自学考试没有修业年限的规定,实行学分制,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