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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心关于201503届毕业(结业、肄业)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为了妥善完成201503届毕业生的毕业(结业、肄业)申请与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2014年11月26日9:00至12月8日12:00

    提交纸介申请材料2014年11月26日—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日不上班) 望大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中心办理 ,其他时间不予办理,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毕业,后果自负。

    纸介资料提交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北段155号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公交乘车线路:6路、35路、311路、224路、701路、402路、405路、502路、800路、16路、18路、407路、509路、910路、921路、922路在含光门站下车,向南100米(华商报对面)

    服务中心电话:029—88403303   84500015

    二、毕业申请条件

    1.符合毕业申请学生:学籍批次为200803批次至201209批次在读学历生和201403、201409届的结业生。

    2.本科生(高升本、专升本、本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1)高升本的学生在5—7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150 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2)专升本、本科二学历的学生在 2.5—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本院专科毕业生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的学生须修满70学分;法学专升本跨专业、跨专业本科二学历的学生须修满100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3)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各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高升本各专业要求修够4门专业选修课。 

    4)本科层次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专科生(高升专、专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1)需在2.5—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

    2)各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

    三、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2.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4.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5.学生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注 1:总平均成绩计算方法: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 / 课程门数 (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注 2:往届毕业生申请学位: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三、结业申请条件

    1.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课程(指已选修了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而且对于本科生已申请了毕业论文),并已取得了结业学分(距最低毕业学分10学分以内)。另外,本科层次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200803学籍批次高升本学生和201003学籍批次高升专、专升本学生可以申请201503届结业。

    四、肄业申请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已取得30学分以上者,申请肄业后,由学院发给肄业证书。

    五、毕业申请与办理流程

    1.符合毕业(结业、肄业)条件的学生须在11月27日9:00至12月8日中午12:00之前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登录学生个性化空间,在“毕业”界面中进行毕业申请,系统自动进行结业或肄业资格审查,并显示审查结果。

    2.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成功的学生须在12月8日中午12 :00 之前到服务中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2寸彩色照片4 张,其中2张照片直接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上;若学生在毕业同时符合学位申请条件,且在平台申请了“毕业且学位”,需到服务中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学位申请表》一份,并交2 寸彩色照片 6 张

    照片要求:淡蓝色背景、同底免冠、2吋的护照标准照片(48×33mm)。

    3.毕业生照片将送达北京市教委指定的专门图像采集单位进行图像采集工作,学生需要交纳的图像采集费15元将从教材费账户进行扣除

    六、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层次:不要缩写或简称。

    请填写全称:高中起点专科、专科第二学历、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高中起点本科。

    2.专业:

    (1)不要区分跨专业,即不要带“跨专业”字样。

    请填写全称:财政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社会工作、传播学。

    (2)邮政金融方向学生,专业名称填写“金融学”。             

    3.入学时间:按照学籍批次填写,例如:201209学籍批次填写2012年9月;

    4.毕业时间:填写2015年1月

    5.证书编号:服务中心老师协助填写

    6.填表日期:实际填写日期

    7.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可涂改。

    8.自我鉴定:建议不写平均分及课程(如写后有错误退回重写),勿写“电大、自考、函授学习”,否则发回重写。大家可提前将自我鉴定准备好,以缩短现场办理的时间。

    注意:由于毕业生登记表需要存档,在填写时需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水笔,不允许使用圆珠笔、铅笔进行填写。

    六、毕业证书和剩余费用发放

    1.学院按规定将及时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经教育部审核合格的毕业生信息,教育部会及时发布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在学信网上获得毕业注册的毕业生,学院会及时发放毕业证书和剩余费用(预计2015年2月中上旬)。

    2.肄业生本次审核完毕后会进行肄业生费用审核。

    3.结业生本次审核结业资格,不办理费用结算,学生可继续选课或订购教材。结业生费用会在结业后一年到期时结算(若结业生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毕业成功,则进行毕业生费用结算)。

    4.学院将于2015年2月中上旬发放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并完成肄业生的费用结算。

    特别提醒:

    1、服务中心不接收任何资料的邮寄,学生自行邮寄的资料如若丢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纸介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的毕业办理,后果自负。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西安教学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25日

服务热线010-825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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