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费发票申请及领取办法的通知
一、根据交费时间的不同分两种方式:
1、2010年12月31日前通过工商银行缴纳的学费发票,学院每学期已全部统一开具,可携带工商银行交费凭证于工作时间段内到深圳中心换领。如银行交费凭证丢失,请出具由所在单位开具的“未在本单位作报销用途的证明”换领;
2、2011年1月1日以后缴纳学费并已自行在“学习空间”——网上交费栏目下申请发票的同学,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原件提前1天预约后到深圳中心领取;
3、特别提醒:2011年1月1日以后缴纳学费未申请发票同学,请务必提前一个月,即每个月15日前通过学习空间——网上交费栏目申请,或者毕业前一次性申请。深圳中心将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于每个月15日以后统一上报学院开具,第2个月初手机短信通知领取或服务中心网站通知领取。
二、2015年3月15日前网上申请发票领取安排: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提前1天来电或QQ联系在线值班老师预约领取;
2、根据以下邮件模板,通过人大学生邮箱发送邮件申请以快递到付的形式委托邮寄(如还需委托邮寄其他资料,如:学生证、校徽、校服、教材等,请一并在邮件中注明)。附:委托邮寄-资料要求和模板
三、深圳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749781、83749782、83749783
Q Q:324032910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21号深圳城市学院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假期除外)
网上人大深圳中心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