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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关于201209届毕业、结业及肄业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一、毕业、结业及肄业申办流程

  (一)网上申请:

  2012年8月10日9:00-2012年8月24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学院主页,点击【学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生个性化学习空间,在【毕业】栏目中进行申请,系统会自动进行毕业、结业或肄业的资格审查,并显示审查结果。

  符合办理条件的,根据页面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网上申请成功后才具备毕业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习中心办理毕业、结业及肄业手续(未作网上毕业申请的不予受理)。

  提示:毕业、结业及肄业资格的相关规定附后

  (二)毕业手续的办理:

  网上申请成功的学生于8月27日中午12时前(周末不办理)到校办理毕业手续:

  说明:如毕业生本人不能到校,可请人到校代领资料后交由毕业生本人办理,并于截止日期内交回各项资料。

  1、领取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按人头发放,填废不补(视为丧失毕业资格),必须由毕业生本人使用黑色碳素笔亲自填写,不得涂改及污损。各项内容可登录学院的个性化学习空间中核查,保证每一项信息正确无误。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封面:层次:不要缩写或简称。填写全称,如:高中起点专科、专科第二学历、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高中起点本科。

     专业: (1) 不区分是否跨专业,即不带“跨专业”字样,统一填写专业全称,如:财政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2) 邮政金融方向学生,专业名称填写“金融学”。

     入学时间:填写学籍批次(非入学批次),例如:200909学籍批次填写2009年9月;

     毕业时间:填写2012年7月 ;

     证书编号:交表时由学习中心老师协助填写;

     填表日期:实际填写日期。

  表内:

     不要留空项,可填写“无”;政治面貌为:群众、党员、团员等;

     表内的各项个人信息应与【个性化学习空间】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任何变更,如:姓名变更、身份证号升位等,都须提供派出所变更证明的原件。

     “自我鉴定”部分必须认真填写,应将表格填满为宜(本部分非常重要,避免因填写不认真退回重办,造成延期毕业)。落款处填写实际填表日期。

  2、照片要求:

  提交淡蓝色背景、同底免冠、2寸大小(48*33mm)的护照标准照片共4张;照片剪去白边,用圆珠笔在背面写上姓名,其中2张粘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上。

  3、 交纳照片采集费10元。

  说明:结业及肄业生不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只提交规定的照片和照片采集费。

  二、毕业、结业及肄业证书和剩余费用结算

  毕业生:学院按规定将及时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经教育部审核合格的毕业生信息,教育部会及时发布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在学信网上获得毕业注册的毕业生,学院会及时发放毕业证书和剩余费用(预计10月中下旬或11月初)。

  结业生:结业证书和余费用在结业后一年到期时发放(若结业生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毕业成功,则按照毕业生手续办理)。

  肄业生:肄业证书和剩余费用随毕业生证书一同发放。

  附:关于毕业、结业及肄业条件如下:

  1、毕业申请条件

   (1)高中起点专科:2.5-5年内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且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门。

   (2)专科起点本科:2.5-5年内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其中法学跨专业须修满100学分),且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门;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高中起点本科:4—7 年内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150 学分,且专业选修课不少于4门;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4)本科第二学历:2.5-5年内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其中法学跨专业须修满100学分),且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门;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2、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所有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2)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参加并通过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即学位英语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4)在读期间无作弊记录;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3、结业申请条件

  学习期限到期时,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指已选修了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而且对于本科生已申请了毕业论文),并已取得了结业学分(距最低毕业学分10学分以内)。另外,对于本科层次的学生已经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4、肄业申请条件

  学习期限到期时,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已取得30学分以上者,申请肄业后,由学院发给肄业证书。

  昆明学习中心:昆明市新迎小区文艺路66号教学楼108室

  邮编:650216 电话:0871-3363991

  2012年8月7日

本文关键字:昆明 201209届 毕业 结业 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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